你的鹿!”
刘翊说完就往自己房间走,李典跟在他后面,板着脸慢条斯理的跟他絮叨:
“夫君子者,志于道者也,立其志则行之,三郎身为东莱刘氏第三子,如今在京为郎,理应扶保天子,匡正朝纲,忠君建功……”
“可三郎之行,着实难上厅堂,你在京师周边的县乡号称青州小及时雨,此名虽好,可有些人却称你为路中悍鬼!”
“这可不是什么好名声!上一个在雒阳被称为路中悍鬼之人,乃袁公路也!”
“而袁术,是汝公刘使君在扬州之大敌,你怎可类父之敌呢?若让刘使君闻之,岂不心伤?”
刘翊猛地停下了脚步,跟在他身后的李典差点没撞在他身上。
好在李典常年练武,反应迅速。
他猛然顿住脚步。
李典并无气急败坏,反是慢条斯理地道:
“何以驻步?”
刘翊转过身,脸上的表情似笑非笑。
“吾父会因我心伤?”
“自然。”
“那他又为何使我在这豺狼遍地之所为质子?”
“这……”
李典闻言默然。
刘翊笑道:“曼成,我那父子之情,不过可有可无尔……”
“禁声!”
李典急忙开口打断他。
“岂可出不孝言!”
刘翊耸了耸肩膀,很听话的闭了嘴。
不是他怕,而是他知道,李典是真心为了他好。
……
作为大汉“一钱太守”,曾位列三公的刘宠族内从孙,前山阳太守刘舆亲孙,前兖州刺史刘岱的从子,现扬州刺史刘繇的亲儿……刘翊在这个时代,有着大多数人羡慕的家世。
在东汉,家族出身犹如物种起源,很大程度上可以决定一个人的生存下限。
老虎的儿子是老虎,家狗的儿子是家狗。
这几乎是一个无法突破的桎梏……家狗的崽子努把子力,或许能变条野狗,但肯定变不成老虎。
同时家族也几乎固定了族内每个人的发展上限。
好比刘翊,有着不错的家世,在百工商贾黔首黎庶眼中,这小娃是高不可攀的存在。
但他在自家族内各房中,却是最低等的存在。
因为刘翊是一个庶子。
还是那种登不得大雅之堂的庶子。
他是刘繇酒后一时兴奋,耍酒疯撒欢与婢女所生的。
纯纯的激情甩种,提了裤子就不认账的那种!
宗法社会救了刘翊,在东汉末年的普世价值观下,渣男可以对女人薄幸寡恩,却不能不要孩子,只要是生了,不管什么野种都得认祖归宗。
然,大渣男刘繇对于自己酒后甩种的刘翊,真的不甚喜!
就算刘翊姿容再俊美亦无用,刘繇所有的精力都用在了他的几个嫡子身上。
这也是正常的,在这个时代,嫡子是一个家族的未来,承继宗庙和家族所有的资源。
至于庶子,要是得家长喜欢倒好,若是不得喜……嗯,那在家族中的定位就比较尴尬了,介于亲儿子和宠物狗之间。
像刘翊这样的,在他爹眼中,可能比宠物犬还要差出个档次。
不然,李傕借朝廷名义授刘繇扬州刺史,让东莱刘氏遣一子入京做羽林郎伴驾时,刘繇也不会毫不犹豫的就点中了刘翊。
彼时之长安,已非昔时之长安,董卓死后,李傕和郭汜收拢西凉军余众,杀王允,逐吕布,新丰灭徐荣降胡轸,挟持天子,占据庙堂。
正应了那句:庙堂之上,朽木为官,殿陛之间,禽兽食禄。
长安此时就算不是龙潭虎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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