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
老杜邦似乎也被这突如其来的残忍惊得睡意全无,嘟囔了一句含糊的「上帝啊」。
我忍不住问:「你看不见,你怎麽确定他是想杀你?也许他只是想靠近些,不小心……」
「不小心?我抓住他的手腕了!先生!我抓住了!我能感觉到他用尽全力想把那块木头刺进我的脖子或者胸囗!
他嘴里在喊,「你他妈的心是和我在一起!还有你的肝和你的肉!』他想让我死!我们刚称兄道弟,他就想让我死!」
Pi的胸膛剧烈起伏,仿佛又重新经历了那一刻的生死搏斗。
我只能妥协:「好吧,他确实攻击了你。你是怎麽……活下来的?你看不见,而他有武器。」「理察·帕克。」
「什麽?」
「是理察·帕克。他扑到我身上,我们扭打在一起。我喊叫,挣扎……然後我听到了一声吼叫。不是人的,是老虎的。理察·帕克……他肯定也听到了,感觉到了,知道船上不只是我一个。他吓坏了,想往回爬,想逃回他自己的筏子……但是太迟了。我听见我亲爱的「兄弟』尖叫起来,我从没有听见过任何人像这样尖叫过。
这就是驯服理察·帕克的可怕代价。他给了我一条命,我自己的命,但代价是取走一条命。他把肉从那个人的身体上撕下来,咬碎了他的骨头。
我的鼻子里充满了血腥味。」
老杜邦彻底醒了,眼睛瞪得老大,看着Pi,又看看我,仿佛在确认自己是不是听错了。
「所以……另一个人是被老虎吃了。」
「是的。而且,我也吃了。」
「什麽?」我手里的笔差点掉在地上。老杜邦猛地咳嗽起来。
「我吃了!他死了!理察·帕克吃了一部分!但是……但是还剩下一些……我太饿了,先生!我瞎了,我不知道还能不能抓到鱼,我不知道还要漂多久!那是肉!是食物!
我……我摸到了……一些……碎片。我……我吃了……我吃了。只是一点点……很小一块…生的……但我主要……主要是……用来做诱饵。後来钓到了一条鱼。很大。有很多很多肉。靠着那条鱼,我又撑了几天。然後……然後我的眼睛……慢慢能感觉到光了……
又过了几天,我能看见模糊的形状了……最後,视力回来了。完全回来了。」
老杜邦问了两天来他的第一个问题:「你……你知道你做了什麽吗?那是……那是……」
Pi吼了出来:「我知道!我知道那是罪孽!是野兽的行为!但我当时就是野兽!先生!
在海上,那种地方没有神明,没有规矩,只有活下去!你懂吗?活下去!我不吃,我就会死!我吃了,用他钓了鱼,我活下来了!我的眼睛也好了!你说,我该怎麽选?
饿死,然後烂掉,被鱼吃掉?还是变成野兽,活下来?」
老杜邦被吓了一跳,似乎有些後悔自己为什麽要问这个问题,又站起来去外面抽菸了。
Pi开始剧烈地喘息着,我只好等他情绪平复下来,才接着问:「然後呢?」
「後来……我就继续漂。和理察·帕克一起。直到……直到我看到那个岛。」】
无数美国人看完这一段,经历了他们有生以来最强烈的一次震撼。
吃人!不是这个时代的二流冒险中常见的南美丛林或者海岛上的「食人族」传说;
也不是《理发师陶德》为了营造哥德式惊悚,故意写将人肉做成馅饼的猎奇情节。
这是赤裸裸的同类相食,而且发生在两个遇难者之间,他们是为了生存,而非复仇或者仪式。莱昂纳尔用Pi的自白,将「生食人肉」这一终极禁忌,血淋淋地摊开在了十九世纪读者的面前。这个时代的读者并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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