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着令人不安的共鸣。这迫使我们必须审视其中长久以来,始终被我们有意无意回避的道德与法律困境。】
这下,英国政府面临了一个前所未有的烫手山芋
如何处置即将随「蒙堤祖麻号」抵达法尔茅斯港的杜德利、史蒂芬斯和布鲁克斯?
按照以往的海事传统和不成文的惯例一
在远洋航行发生海难後的极端困境中,通过抽签或投票,「牺牲」一人以换取其他多数人生存的行为,几乎从未被提起过刑事诉讼。
这被视为在极端环境中,人类基於求生本能的无奈之举,虽然悲惨,但可以理解。
活下来的人对此也多不讳言,毕竞海难幸存者能熬到被救的已是少数中的少数,饿到需要吃同类的更是凤毛麟角。
杜德利船长在最初被救起时能坦然告诉德国人自己做了什麽,正是因为这种「惯例」。
但是现在,有了《Pi》这部,一切都不一样了。
这部没有直接描写吃人,却通过隐喻和线索,将「海上吃人」这个黑暗现实,摆在了所有读者面刖。
它与现实案件的「巧合」,迫使人们去思考:
投票杀人、吃人,哪怕是在绝境中,真的可以被豁免吗?
所谓的「惯例」,不就是默许强者支配弱者的生命吗?
理察·帕克,17岁的侍应生,正是因此被吃掉的。
虚构的和现实案件叠加产生的化学反应,将英国拖入了关於文明底线的大讨论。
8月15日下午,舰队街的咖啡馆里烟雾弥漫,人声鼎沸。
退休的老船长巴纳比拍着桌子喊:「惯例就是惯例!你们这些一辈子没离开过陆地的老爷们懂什麽?在那种地方,没有食物,没有水,眼前只有茫茫大海和绝望!法律?道德?那都是岸上的东西!在海上,活下来就是唯一的法律!活下来的人能把船难的经过带回来,这就是对死者最大的交代!检察官要起诉他们?简直荒唐!」
律师约翰·梅里曼忍不住反驳:「船长,我尊敬您的经历。但您的「交代』,难道就是谋杀一个无辜少年?
是的,绝境!但身处绝境,是否赋予人剥夺他人生命的权利?尤其是通过一种看似合理的程序?法律之所以为法律,恰恰在於它们在最极端的情况下,仍然试图为我们划出一条不可逾越的底线!否则,我们与野兽何异?」
巴纳比船长发出一声嗤笑:」说得轻巧!如果你当时在救生艇上,死亡每分每秒都在逼近,你能保证自己绝不越过那条线?
漂亮话谁都会说,但地狱般的处境不是靠空谈就能想像的!」
「我无法保证。正因为我无法保证,我才认为法律必须惩罚他们!法律的作用之一,就是告诉人们一即使在那样的地狱里,这样做仍然是错的,是要付出代价的!哪怕是经过投票!
他们已经从死者身上得到了活下去的机会,那麽有什麽理由逃避应付的代价的?」
「代价?他们付出的代价还不够惨痛吗?失去同伴,依靠同类的血肉苟活。
这种记忆会折磨他们一辈子。这本身就是最残酷的惩罚。」
「那任何一个杀人犯都可以说自己杀完人後心理受到巨大折磨,不需要再接受审判。
被吃掉的理察·帕克,是最年轻、最弱小的。我们难道要默认弱者天生就该被牺牲?」
咖啡馆里喧嚣不止,谁也说服不了谁。
类似的场景在伦敦各个阶层上演。在东区的酒馆,人们更多是朴素的愤怒和恐惧。
「投票吃人?那帮老爷们在水上就这麽干?要是他们在陆地上也饿急了,是不是就该投票吃我们了?」「邦德先生这是通过写警告我们啊!上帝保佑邦德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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