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留假身勾引敌人动手的同时,瞬间零距离解决敌人的最强手段。
不出手则已,一出手则迅如雷霆。
这就叫战略上藐视敌人,战术上重视敌人。
虽然他是想打这一架的。
但是他可从来没说过这是一场一对一的公平骑士对决。
真的打起来的话,那自然是怎麽阴险怎麽来。
毕竟以陈白榆的性格而言。
如果他成了一个挥舞红缨枪的武者,他一定会对自己的红缨枪进行一定程度的合理改造。
比如在枪头附近装一个爆闪手电筒。
这就是传说中的「一点寒芒先到,随後枪出如龙」。
你以为那所谓的寒芒是什麽?
甚至如果让他沉吟枪道多年的话。
他可能还会做的更有趣一些。
比如在手电筒上装个有阻尼的滑轨,枪往後收的时候手电筒往前走,给人一种快慢刀的错觉。
滑轨中间安一个铁片,手电筒碰到就响,导致音画不同步。
再把枪头涂黑,对面不戴墨镜被闪,戴墨镜看不见枪头。
此乃实用主义!
任何对上他的人都遭老罪了。
既然眼下动真格的开始战斗了,陈白榆自然也会将这种性格发挥到极致。
再思索间。
他已经低垂着法杖,缓步从装甲车弹药殉爆的火焰中走了出来。
因为魔力膜生物立场的存在,将周边都映照成橙红色的火光无法造成任何伤害乃至影响,以至於此刻从中走出来的他连衣角都没脏。
周围因为巨大的动静看过来的士兵们全都目瞪欲裂。
他们不敢相信自己看到的场景。
不少人立马看向原先这个男人本该在的位置,可是那里除了一地打碎的土壤与屍体哪里还有别的人?
於是他们再立马回过头,看向那个火焰中走出来却连衣服都完好无损,简直就像是从地狱中走出来的男人。
恐惧,在这一刻浮现在所有人心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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