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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国:从樵夫到季汉上将军》

番外 《平乱志·简雍传》
”招曰:“招能骑马、射箭、舞刀、弄槊。”

    雍曰:“文书乎?”招摇首。

    雍叹曰:“玄德误我,此非文士,乃又一武夫耳。”

    招闻言,按剑曰:“简主簿欲试招剑利否?”

    雍遽改容,执其手曰:“子经文武双全,正雍所需。”

    遂携招归。

    先主见雍与招并至,笑曰:“宪和得土矣。”

    雍正色曰:“将军以牵子经为文士,是以骐骥为驽马也。招当为将军驰骋疆场,非为宪和磨墨展纸。”

    先主乃以招将兵,以雍为青州主簿。

    直至司马防、诸葛珪等相继入幕,文事稍分。

    雍始得免于案牍之厄,然每岁终会计,雍犹自操劳。

    其性虽疏慵,而临事则勤,盖知先主之业不可一日废也。

    光熹四年,先主得徐州,以雍为彭城相。

    雍在彭城,兴学官,举孝廉,郡中子弟始知向学。

    又录郡中有才行者,不问门第,咸举于先主。彭城治行,为徐州最。

    建安元年,先主得冀、幽,以雍为左将军府主簿,典机要。

    雍久在幕中,与先主狎。

    每议事,诸将皆正襟危坐,雍独箕踞,啖果饵自如。

    人有以失仪言于先主者,先主曰:“宪和从我于患难,坐则同席,食则共器,岂可以常礼拘之?”

    建安四年,先主得豫州,以雍为豫州长史。

    豫州新附,豪强骄蹇。

    雍至,召郡中父老,置酒高会。

    酒半酣,有豪强抗言曰:“使君仁德,吾等知之。然简长史,书生也,能治剧郡乎?”

    雍笑曰:“吾不能治剧郡,然能饮酒。”

    举觥属之。豪强不能辞,连饮数斗,皆醉仆。

    雍独饮至天明,神色自若。

    自此郡中豪强皆服,曰:“简公非独文士,真酒雄也。”

    建安七年,迁并州刺史。并州与羌胡杂处,民风剽悍。

    雍至,不设严法,但与民休息。

    常微行乡里,问民疾苦,归辄召属吏议所以处之。

    州中大治。

    雍在并州六年,民怀其惠,胡人不犯塞。

    建安十一年,迁洛阳令。洛阳新复,残破尤甚。

    雍招流亡,葺城郭,立市廛,期年之间,居民渐集,百业复兴。

    雍每晨起,骑马周行城中,见有颓垣不葺者,立召坊正责之;见有孤老无依者,命吏录而廪之。

    洛阳父老曰:“简公治洛,如理家事。”

    建安十二年,先主即皇帝位,国号汉,改元章武。

    雍以佐命之功,拜太常,掌宗庙礼仪,位列九卿。

    章武元年,司隶大旱,粮食歉收。

    有司奏请禁酒,以省粮谷。

    诏下,民间以酿酒为业者皆坐系。雍欲谏而未得间。

    一日,与先主行于市,见一男子行于道中,雍忽指谓先主曰:“彼欲行淫,可执之。”

    先主愕然曰:“卿何以知之?”

    雍曰:“彼有淫具在身。”

    先主曰:“卿何以见其具?”

    雍曰:“臣未见其具,然臣见其携酢浆之器。酢浆与酿酒同器,今禁酒,则凡有酿酒之器者,皆当坐罪。彼既有酢浆之器,是亦有‘淫具’也。推有司之意,有器即有罪,则彼不可执乎?”

    先主大笑,乃悟雍之讽己,即日弛酒禁,但禁酿造买卖,不坐藏器之家。

    章武二年正月朔日,帝大宴群臣于洛阳宫。

    雍时为太常,当执礼以赞。然雍已醉卧庑下,呼之不起。

    帝笑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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