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直剖开暗色,劈向大厅尽头那扇紧闭的鎏金大门。
所有人的目光,齐刷刷地被扯了过去。谭行也抬了头。
门开了。
先是一道纤细的剪影嵌进光里,像墨笔在宣纸上落下第一划,然后那束光缓缓下移,一寸一寸地描出她的轮廓.......像整座大厅的夜色都在为她让路。
于莎莎站在那儿。
一袭月白长裙,裙摆曳地,顺着台阶铺下来,像月光淌了一地。
肩上搭着一件银灰色薄纱披肩,半掩着精致的锁骨,露出修长的颈线。
发髻松松挽了一半,几缕碎发垂在耳侧,被灯光镀上一层毛茸茸的暖色。
耳垂上一对珍珠坠子轻轻晃着,一步,一明,一步,一灭。
她手里端着一杯酒。
白瓷小盅,和主桌上于狂老爷子面前那只一模一样。
她从光里走出来。
一步,两步,三步。
裙摆扫过地面,发出极轻的细响,像风拂过梨花,像雪落在夜里。
满堂的目光在她身上停了太久。
那些平日里眼高于顶的世家子弟,此刻嘴角都噙着笑;
那些军旅出身的翘楚,不自觉挺直了脊背;
各家家主端着酒杯,目光里是长辈才有的温和与欣慰。
所有人都在看这个少女穿过整座大厅。
一步一步,走向谭行。
谭行站在原地,一动不动。
幕布暗下去的光还没彻底散尽,从他背后漫过来,在他脚下铺成一层浅淡的阴影。
他就那样站着,站在光和暗的交界,看着于莎莎朝自己走来。
她走得很慢。
每一步,都踩在满堂安静的目光里。
每一步,都踩在谭行从不敢奢望的那条路上。
可谭行的心,在这一刻塌了。
轰然一声。
他想起了三年前。
父亲走的那年,他十五岁。
一夜之间被推上荒野。
刀锋抵着喉咙,他才明白什么叫活着。
两年荒野厮杀,身上添了无数道疤.......每一道疤都在提醒他:
你随时会死。
死在兽潮里,死在拾荒人手中,死在邪教徒手里,死在某个连名字都没有的山坳雨夜里,尸骨都找不回来。
后来是长城。
异域巡狩,他早做好了准备。
那封压在他战术终端信箱里的遗书,会在牺牲之后自动发给林东。
一开始写了满满三页,说妈我对不起你,说虎子你要替大哥看看这个世界。
后来划掉重写,再后来只剩两句话:
妈,照顾好自己。
虎子,好好活下去。
他以为这辈子就这样了。
不是没有过幻想.......是幻想太奢侈。
一个随时准备死的人,哪有资格伸手去够那些温热的、柔软的东西?
他见过太多人死在黎明前。
那个说打完这一仗就回去成亲的,那个说等长城安定了就告老还乡的,那个说等雪停了就给闺女写信的.......
最后都变成了英雄碑上一行行冰冷的名字。
碑上刻得整整齐齐,每一个字都是一条命。
所以他从来不敢想。
不敢想自己有一天能站在这样的灯火下。
不敢想有人会穿过满堂目光只为朝他走来。
不敢想母亲说的那句"你有家了"真能落进他耳朵里。
更不敢想.......那满屏举杯的兄弟,那四个字"早生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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