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给你留着。”
贝贝握紧信纸,指甲掐进掌心。
“为什么不告诉我?”
“怎么告诉?”吴氏苦笑,“告诉你,你本不该跟着我们受苦?告诉你,你亲生父母可能还在找你?告诉你,你原本该是沪上的大小姐,而不是渔家女?”
她站起来,走到贝贝面前,双手捧起贝贝的脸。
“孩子,我和你爹没读过什么书,但我们懂一个道理:养孩子,不是为了让她报恩,是为了让她好。我们想着,等你再大些,等你有了自己的主意,再把这些交给你。由你自己选,是留在水乡,还是去沪上找你的根。”
灶膛里的火彻底熄了,屋里只剩下油灯那一豆光。
吴氏从床底拖出一个旧木箱,打开锁,里面整整齐齐放着几样东西:那半块玉佩,几件婴儿时的小衣服,还有一个小布包。
布包里是一沓银元,不多,二十几块,却每一块都擦得锃亮。
“这些是你爹这些年偷偷攒的。”吴氏把布包塞进贝贝手里,“他说,要是哪天你想去沪上闯荡,这些钱能做盘缠。要是你不想去,就留着当嫁妆。”
贝贝看着那些银元,喉咙像是被什么堵住了,发不出声音。
“今天那位莫先生……”吴氏小心翼翼地问,“他说的,是真的吗?”
“应该是。”贝贝把那封信重新包好,连同银元一起放回木箱,“他说我母亲……病得很重,想见我最后一面。”
吴氏沉默了。
雨声填满了这沉默的缝隙。
良久,她长叹一声:“那就去吧。”
贝贝抬头。
“我和你爹捡到你,是缘分。但这缘分不能捆着你一辈子。”吴氏眼泪又掉下来,却努力笑着,“你本就不是池中物,这小小的水乡,困不住你。去见见你亲生母亲,也见见你那个……姐姐。”
说到“姐姐”时,她的声音有些异样。
贝贝知道她在想什么——想那个本该与她一起长大、却过着完全不同人生的双生姐姐。
“娘。”她握住吴氏的手,“不管我是谁的女儿,您永远是我娘。”
吴氏终于忍不住,抱着贝贝痛哭起来。
窗外,夜雨滂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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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时间,齐公馆书房。
齐啸云坐在红木书桌前,桌上摊开着一份泛黄的卷宗。卷宗封面上用毛笔写着“莫隆通敌案·民国十五年”,下面盖着已经褪色的司法部公章。
书房里只开了一盏台灯,光线昏黄,照得他眉眼间的阴影格外深沉。他修长的手指一页页翻过那些陈年的笔录、证词、物证清单,眉头越皱越紧。
“不对劲。”他低声自语。
卷宗里,莫隆被指控的罪名有三条:一、私通北洋军阀,泄露沪上布防图;二、挪用军饷,中饱私囊;三、暗中资助革命党,意图颠覆政府。
证据看起来很充分——有莫隆与北洋军官的往来信件(虽然只有复印件),有军饷账目的亏空记录,甚至还有几个“证人”的供词。
但齐啸云看出来了问题。
第一,那些往来信件的笔迹虽然模仿得很像,但有几个字的起笔收笔习惯,与莫隆留在他这里的一封亲笔信对不上。莫隆写字有个特点,写“国”字时,最后一横会微微上挑,而卷宗里的信件复印件里,所有的“国”字都是平的。
第二,军饷账目的亏空时间点很奇怪——全部集中在民国十五年的三四月间,而那时候莫隆正在北平参加军事会议,根本不在沪上。
第三,也是最重要的:那几个“证人”,在案件结束后不到半年,全都“意外”死亡。一个淹死在黄浦江,一个失足坠楼,一个突发急病暴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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