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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利坚:疾速追杀1924》

第204章 背负墨麒麟之人!决赛开幕!
他自幼就展现出卓越的武学才能,乃旧金山唐人街的家喻户晓的武学天才。

    「不论是八极拳,还是家传的陈氏苗刀术,他都修炼至极高的水平,人送外号麒麟儿」。

    根本没法用英语翻译「麒麟儿」,所以蓬莱是用汉语念出这个词汇。

    奥莉西娅转过脑袋,朝李昱问道:「「麒麟儿」是什麽东西?」

    李昱不紧不慢地回答:「麒麟是中国传说中的神兽。因为麒麟象徵吉祥、才智与德行,所以麒麟儿」常被用於赞美聪慧出众、品格高尚的孩童或青年。」

    中国历史上最为大众所熟知的麒麟儿,便是人称「天水麒麟儿」的姜维。

    蓬莱的话音在继续:「虽然陈振的武学天赋很高,但他的性格有点问题。

    「简单来说就是性烈如火,好勇斗狠。

    「从16岁起,他就像是要炫耀自己的武功一样,四处跟人比武。

    「他甚至还会专程前往外地,跟其他城市的华人武师较量。」

    说到这儿,蓬莱停了一停,接着翘起右手拇指,指了指自己的後背。

    「虽然我没有亲眼见过,但我听说陈振在自己背上纹了一头墨麒麟。

    「在与人比武时,他总会脱去上身衣物,露出背上的墨麒麟,然後以如狼似虎的狂野势头打服对手。

    「也正是从那时候起,他的外号从麒麟儿」变成狂麟」,即狂野的麒麟」。

    奥莉西娅又用疑惑的眼神看着李昱:「墨麒麟」又是什麽东西?

    「你可以把墨麒麟理解成麒麟的变种,全身灰黑色,性喜争斗,是实力很强的神兽。」

    解释完後,李昱忍不住地插嘴问道:「他又不是道上的人,好端端的为何要在自己背上纹身?不嫌痛吗?」

    这个年代可没有「无痛纹身」这种玩意儿。

    要想纹身,基本都是遵循古法,即用针蘸着墨,一点一点地把墨水、颜料扎进皮肤深处,痛得很。

    李昱的脑海里仍保留着「原主」接受家传的应龙纹身时,所承受的剧痛。

    这段记忆太过深刻————每逢回想起来,李昱都会不由自主地打个激灵,全身上下直冒鸡皮疙瘩。

    蓬莱摇了摇头:「这我就不清楚了,兴许是有什麽隐情吧。

    「总之,仗着得天独厚的武术才能,陈振打遍天下无敌,相传连其父陈臻都不是他的对手。

    「不过,就在2年前,一桩意外发生了。

    「是时,陈振又与某位武师比试。

    「跟以往不同的是,他这回的对手乃是极富盛名的大师。

    「其比试过程,鲜有人知,只知双方打得非常惨烈!

    「此前从未闹出人命的陈振,首次将对手打死。

    「据说其死状奇惨,胸骨和肋骨碎成了十几块,内脏的碎片搅和着鲜血,源源不断地从其口中流出。

    「因为双方都签了生死状,所以对方没法追究陈振的杀人罪责。

    「不过,自这场比试过後,不知是因为什麽缘故,陈振变得低调许多,再也不跟人比武了。

    「目前盛行的说法,是说陈振在那场比试中受了很重的内伤,功力大减,连拳头都握不紧了。

    「那些讨厌陈振、讨厌振邦武馆的人,给他冠以握不紧拳头的武师」的蔑称。

    「安胜堂虎视眈眈一在这个节骨眼里,振邦武馆比以往的任何时候,都更需要一位强人来领导他们。

    「没成想,眼下统领武馆的现任馆主,偏偏是从狂麟」变为绵羊」的陈振。

    「自打陈振接任馆主之位後,振邦武馆的现状愈发恶化。

    「现如今,振邦武馆的武师们死的死,逃的逃,不知还剩几个活人,更不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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