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哪!」
如果说刚才的礼服是震惊,那麽现在就是一场小规模的暴动。
蕾丝,大量的蕾丝!
若隐若现的,在灯光下泛着诱人光泽的朱雀丝!
「塞缪尔这狗娘养的,他居然敢————」
一个记者脸涨得通红,不知道是兴奋还是愤怒:「他这是在卖春吗?」
「如果这是卖春————」
另一个记者舔了舔嘴唇:「那他妈的,给我来一打。」
终於,塞缪尔·布莱克走回T台中央。
「看过瘾了吗,先生们?好看吗?」
「好看!」
这次,有几个被安德烈提前安排好的托儿在人群中大喊。
但诡异的是,这一次,没有记者去反驳他们。
因为那玩意儿,确实他妈的好看~
「好看是好看,塞缪尔。」
《纽约先驱报》的那个势利眼,菲茨威廉,高声发难:「可这跟你那空空如也的州财政有什麽关系?这些奢侈品,恐怕只有在巴伯里海岸最红的婊子才穿得起吧?」
「问得好!」
塞缪尔非但没生气,反而更加来劲:「奢侈品?这就是我今天要告诉你们的,一个天大的好消息!」
他走到台边,一个助手递给他一件衣服。
这是一件真正的丝绸礼服。
「这是奥尔良的骄傲,你们都认识。你们的老板娘,在床上勾引你们老板的时候,穿的就是这玩意儿。它漂亮吗?当然,它值钱吗?他妈的当然,这件玩意儿在旧金山要卖到八十美元!」
「你们也知道。」
他话锋一转,变得轻蔑:「这玩意儿你多看它两眼,它就褪色了。你家女仆要是敢用熨斗碰它一下,你就得用马鞭抽死她。这他妈的就不是衣服,简直个祖宗!」
「但是我们的就不一样了,朋友们!我们加州的工程师,他们不相信邪。他们想,凭什麽只有那些东海岸的吸血鬼,那些伦敦的老婊子才能享受丝绸的顺滑?凭什麽我们的妻子,我们的女儿,就得穿得像个土豆口袋?」
「於是,他们试验了一千多种材料,把头发都熬得不剩下几根,终於他们成功了,我们叫称之为,朱雀丝!」
「它比丝绸更顺滑,比天鹅绒更坚韧,色彩也更加丰富鲜艳!」
他抓起助手递过来的一杯威士忌,猛地泼在了那件紫罗兰礼服上!
「哦,不!」
年轻记者下意识就觉得心疼,这麽好的东西就这麽糟蹋了。
但下一秒,酒液就像落在鸭子羽毛上的水珠,咕噜噜地滚了下来,没留下任何痕迹!
「看到了吗!」
塞缪尔兴奋得脸色潮红:「这就是我们的工艺,我们加州最顶尖的设计师,把纽约和伦敦那些老古董狠狠地踩在了脚下!」
「那麽,问题来了,这样一件,全方位吊打八十美元奥尔良骄傲的艺术品,你们说,我们该卖多少钱?」
托儿们又开始表演了。
「九十美元,这工艺,怎麽也得九十!」
「一百,不能再少了,这是艺术!」
记者们也开始交头接耳。
他们嗅到了一丝不同寻常的气息。
如果塞缪尔说的是真的,这背後的利润————
「七十五。」
菲茨威廉冷静地判断:「他会定一个比东海岸低一点的价格,七十五美元,打价格战,老套路了。」
塞缪尔听着下面乱糟糟的报价,只是摇头,随後伸出两根手指。
「两百?」
一个记者试探性地问。
「不。」
「二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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