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大雨点小啊!」
「老六啊,还得是你。这主意绝,既不得罪洋人,又不损兵折将,还能把屎盆子扣在张牧之头上。就这麽办!」
「传旨,拟一道招安的圣旨,写得漂亮点,恩宠给足了,什麽顶戴花翎,黄马褂,都给他许上,哀家倒要看看,这个从石头缝里蹦出来的猴子,敢不敢来这天宫里闹一闹!」
美国,加利福尼亚,旧金山。
此时夜晚的旧金山唐人街,那就是金钱和欲望交织的极乐世界。
这里不再是几十年前脏乱差的猪仔巷,也不再是只有洗衣店和中餐馆的贫民窟。
在加州政府的有意规划和输血下,唐人街已经成为了美利坚乃至全世界最繁华魔幻的东方不夜城。
爱迪生的直流电虽然在工业上输了,但电灯技术却在这里得到了最奢靡的应用。
无数盏白炽灯将整条都板街照得宛若白昼。
霓虹灯招牌在夜色里更是花花绿绿迷人眼。
金龙大酒楼、百乐门舞厅、天外天娱乐城。
这些汉字招牌与英文GG交织在一起,形成了独特的光怪陆离的美感。
在唐人街最核心的位置,是一座足有十层楼高的建筑顶层。
最顶楼一层不对外营业。
这里是上帝的禁区,是旧金山真正主人的行宫。
落地窗前,洛森在此静静俯瞰着脚下的城市。
这是他离开北加州大本营後,第一次以本体踏足旧金山。
以前,他总是通过死士的眼睛观察着这里。
或者通过意识降临,接管某个死士的肉体来处理事务。
但今天,他的本体就在这里。
这种感觉很不一样。
从他踏下火车的那一刻起,一股只有他能感知的波动,就笼罩了旧金山。
那是【蜂群思维】的自动应激反应。
洛森并没刻意下达任何安保指令,但随着他的到来,潜伏在旧金山的数千名死士,他们的底层逻辑立刻被重写了。
原本分散的算力,被一股无形的力量聚合在一起。
最高优先级任务:【保护蜂王(洛森)】。
洛森抿了一口红酒,微微皱眉。
在他的感知里,旧金山的气场发生了点变化。
原本按照既定路线巡逻的警车,在他所在的街区周围不知不觉地增加了三倍密度。
楼下那条原本喧闹的街道,但凡是带着武器的路人,哪怕是一把小水果刀,都在毫不知情的情况下被便衣死士盯上。
甚至连对面大楼的窗户,都在几分钟内被几个看似装修工人的死士悄悄封死。
这还不是全部。
市政厅里,死士文员们正在疯狂审核任何可能含有泄露行踪的文件,电报局里,进出的信息都被死士接线员三重过滤。
「这就是,蜂群吗?」
洛森捏了捏眉心,有点好笑又有点无奈。
他现在的感觉,就像是一只工蜂群的蜂王。
单独的一只蜜蜂是没有意识的,但群体的蜜蜂就会涌现出群体思维。
它们下意识地想要保护蜂王。
一旦意识到有不可解决的危险,它们甚至会强行带着蜂王搬家,不管蜂王同不同意。
但这比蜜蜂更可怕。
因为这是由人类大脑组成的超级计算机。
其实洛森也可以理解。
之所以这种感觉如此明显,是因为旧金山是加州的大本营,这里的死士密度太高了。
「Rela,夥计们。」
洛森对着意识网络下令:「老子又不是什麽娇滴滴的千金小姐,这旧金山也不是什麽龙潭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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