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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美利坚扮演众神》

第138章地下巢都、仿生机仆、类脑突触机与被神所抛弃的亚历克斯
 「上帝保佑——上帝保佑————」

    前黑帮老大流下了悔恨的泪水,「还好当初遇到的是乔治警官————如果是现在的他,我们恐怕连灰都不剩了。」

    「是啊——乔治警官当初对我们这样的人渣还是太仁慈了。」

    另一个只有眼珠子能转的毒枭,通过眨眼示意护工帮他擦擦汗。

    居然没有直接将他们打成血雾,还给了他们一次苟延残喘、名为「赎罪」的机会。

    这简直就是再造之恩!

    如果乔治现在站在他们面前,这群曾经杀人不眨眼的恶棍,恐怕会争先恐後地爬下床,亲吻他的靴子,感谢他的不杀之恩。

    但这并不意味着罪恶就此被杜绝消灭。

    恰恰相反,正所谓「光越是强盛,影越是浓密」。

    当名为神罚者的「太阳」照亮了大半个纽约市,让邪恶几乎无所遁形、不断收缩生存空间之际。

    也令它们像最顽固的污渍般,被逼入了死角,藏匿在黑暗的最深处。

    为了生存,它们变得更加狡猾,也更加————饥不择食。

    曼哈顿与皇後区的确是清净太平了,但纽约市其他位置,可就说不准了。

    这里是布鲁克林的北部,布朗斯维尔。

    被誉为「全纽约最危险的地方」,也是公共住房项目最密集的贫困区。

    这里的建筑破败不堪,墙壁上涂满了帮派的符号和骂人的脏话。

    路灯忽明忽暗,发出滋滋的电流声。

    午夜时分。

    街道上空无一人,只有风卷起废纸和塑胶袋,在地上摩擦出沙沙的声响。

    「哐当—

    」

    一声轻响打破了死寂。

    某条阴暗巷道的深处,生锈的排污井盖被缓缓顶开。

    一双散发着幽幽绿光的眼睛,从缝隙中探了出来,警惕地扫视着四周。

    衣衫槛褛、浑身散发着恶臭的怪物,正从暗无天日的地下管道中艰难爬出。

    这是一头劣等次代种。

    它的皮肤呈现出长期不见阳光、病态的灰白色,紧紧地贴在骨头上,像是一具风乾的木乃伊。

    身上的衣服早已变成了破布条,挂在身上。

    双眼浑浊充血,指甲早已异化成了锋利的钩爪,深深地扣进沥青路面里。

    在它模糊且混乱的记忆里,早已经彻底忘记了属於人类时的名字,只剩下原始的冲动和猎食慾望,以及趋利避害的本能。

    当然,能活到现在的次代种都不是泛泛之辈。

    至少在逃命躲藏这块,它们算是练出绝活了。

    毕竟,它的那些同类,不是被乔治那个全城巡猎的神经病追着杀,就是被无处不在的SPIC外勤特工或那些武装到牙齿的「破晓者」部队给围追堵截。

    稍微露点头,就是死路一条。

    只有像老鼠一样躲在阴暗潮湿的下水道里,靠吃那些带病的流浪猫狗,甚至腐肉为生,才能苟延残喘。

    但今天不一样。

    今天,它实在太饿了。

    那种胃壁摩擦、火烧般的饥饿感,让它失去了最後的理智。

    「嘶「」

    次代种发出一声低沉的嘶吼,鼻翼剧烈抽动。

    它闻到了。

    在那充斥着霉味、尿骚味和腐败垃圾的空气中,有一缕极其微弱,却对它有着致命诱惑力的气味。

    那是————新鲜血肉的香甜气味!

    是活人!

    而且是一个落单的、鲜嫩多汁的活人!

    就在附近!

    长久的饥饿让它源自基因的嗜血天性被彻底激发,压倒了对死亡的恐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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