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页
  • 上一页
  • 目录
  • 下一页
  • 书架

《娶妻媚娘改唐史》

第512章 君权授于天?
    “我大周……自陛下承天受命,革故鼎新,至今已二十有八载。其间,陛下宵衣旰食,励精图治,诸公同心协力,方有今日海内升平、仓廪渐实之象。然……” 他话锋一转,语气陡然沉重,“瑾每每思及后世,常怀隐忧。何以?因人存政举,人亡政息!”

    “陛下天纵英明,亘古未有。然陛下万岁之后,后世子孙,能皆如陛下乎?若遇明君,自可守成,甚或开拓。若遇中主,或可无大过。然,若遇庸主、昏主、乃至暴主,又当如何?君权至高无上,生杀予夺,一言可决天下事。明主用之,则天下幸甚;昏暴之主用之,则百姓何辜?社稷何安?我辈数十年心血,陛下开创之基业,岂非要毁于一旦?”

    这番话,如同在平静的湖面投入巨石,顿时激起千层浪!虽然历代贤臣不乏劝谏君主、强调“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的言论,但如此直白地在朝堂之上,在皇帝面前,讨论后世可能出现“昏君”、“暴君”,并质疑不受限制的君权危害,几乎是前所未有的大胆!甚至可以说是……大逆不道!

    殿中气氛骤然紧张。许多大臣脸色骤变,下意识地偷眼去看御座上的武媚娘。皇帝陛下会作何反应?

    出人意料的是,武媚娘面色平静,只是微微颔首,示意李瑾继续说下去。这无疑是一种默许,甚至是一种支持的态度!众臣心中更是惊涛骇浪。

    李瑾似乎耗了些力气,停歇片刻,才继续道:“故而,瑾以为,欲求江山永固,社稷长安,非赖一人之明,而当立万世之法。此即《宪章》之立意。宪章者,根本之法也。上至天子,下至庶民,皆需遵循。其要旨,首在……明确君权之源,界定君权之界。”

    “君权之源?” 狄仁杰敏锐地抓住了关键,他眉头微蹙,出列问道,“李相,君权天授,受命于天,自古皆然。此乃纲常之本,何须再明?”

    这是最核心、也最敏感的问题。果然,此言一出,所有大臣,包括一向支持新政的宋璟、张束之等人,也都神色凝重起来。君权天授,这是帝王统治合法性的最根本依据,不容置疑。

    李瑾看着狄仁杰,浑浊的眼中闪过一丝奇异的光芒,他缓缓地、极其清晰地说道:“狄相所言极是,‘君权天授’,此乃纲常。然,天意何在?如何体现?”

    他自问自答,声音虽弱,却字字如锤,敲在众人心上:“《尚书》有云:‘天听自我民听,天视自我民视。’又云:‘民惟邦本,本固邦宁。’ 天意玄远,不可揣测。然,民心向背,即为天意显兆!天子受命于天,而代天牧民。牧民者,非奴役也,乃养育、治理、保护也。天子之权,源于天授,而施于民,亦当为民所用,受民所察!”

    “故而,瑾以为,于《宪章》之中,当明言:皇帝陛下,承天景命,抚育万方。其权威神圣,然其行使权力,当以‘敬天法祖、勤政爱民’为本。皇帝非为一己之私、一家之天下,乃为天下苍生之共主。其设立百官,制定律法,征收赋税,征发兵役,一切权力之行使,最终目的,在于保境安民,富国强兵,使天下臣民各得其所,安居乐业。此方为‘受命于天’之真义!若皇帝所为,背离此旨,残民以逞,则上干天和,下失民心,岂可再言‘天命’?”

    殿中鸦雀无声。李瑾这番话,虽然没有直接说“君权民授”,但却将“天授”与“民心”紧密捆绑在一起,将君主权力的合法性,从虚无缥缈的“天”,部分地拉到了实在的“民”之上。他巧妙引用了儒家经典,将“民本”思想提升到了“天意体现”的高度,实际上是在为限制君权、规范君权寻找理论依据和道德制高点。

    “荒谬!” 一声厉喝打破沉寂。只见宗正寺卿、一位年迈的李唐宗室郡王颤巍巍出列,脸色涨红,指着李瑾,怒道,“李瑾!你……你此言大谬!君权神授,天子乃天之子,代天

    -->>(第2/4页)(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 加入书签
  • 上一页
  • 目录
  • 下一页
Copyright shukugu.com 返回首页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