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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娶妻媚娘改唐史》

第552章 治国方略论
��这些词并不新鲜,但李瑾将它们提升到“治国首务”、“本固之基”的高度,并与“富民”、“教民”紧密相连,构成了一个迥异于单纯“重农抑商”或“仁政爱民”传统叙事的逻辑链条。她仿佛看到,李瑾正试图为“民本”这个古老概念,注入坚实的经济与法律内核。

    “然则,” 李瑾话锋微转,语气带上一丝冷峻,“富民、教民,需有制度保障,非赖明君贤相一时之仁政。人存政举,人亡政息,非长治久安之道。需设良制,使善政不因一人之去留而废弛,弊政不因一人之偏好而滋生。”

    “你想说……分权?制衡?” 武媚娘停下笔,抬眼看他。这是他们早年私下讨论过多次,却因现实阻力重重而难以推行的话题。

    “不尽然。” 李瑾微微摇头,“在如今情势下,骤言分权制衡,无异空中楼阁,徒惹祸端。但可渐次为之。譬如,强化三省六部之权责,使决策、审议、执行各有司职,相互稽核,减少独断。譬如,完善御史台、谏院职能,许其风闻奏事,监督百官乃至……皇家,言者虽有责,但需有免于因言获罪之保障,至少,需有严谨程序,非人主可任意诛戮。又譬如,地方治理,可酌增州县佐贰官员权限,或设常驻之巡察使,分总督、节度使之权,避免尾大不掉。”

    他喘了口气,武媚娘适时递上温水。他抿了一口,继续道:“此乃‘制度’之维。其核心,在将部分‘人治’转化为‘法治’、‘例治’、‘职司之治’。虽不能根除人主之权,然可稍减其随意性,使政务运行,渐有常轨可循。此非削弱皇权,实为稳固皇权,避免因一二昏聩之君或权奸,而致天下板荡。”

    武媚娘默默记录,她知道,这些想法,在如今的朝堂上,依然是“大逆不道”的。但李瑾已至风烛残年,且是以著书立说的形式留下思考,而非上疏建言,性质又自不同。他是在为更远的未来,埋下思想的种子。

    “制度之外,首重‘选贤’。” 李瑾的思绪转向另一个关键,“科举取士,乃一大创举,打破门阀,广纳贤才。然其弊亦显,所考者,多为经义文章,于钱谷刑名、水利工造、外交边情实学,涉及寥寥。取中之士,或皓首穷经,不通世务;或长于文辞,短于实干。此非设科举之本意。”

    “你想改科举?” 武媚娘问。他们早年也曾尝试在进士科外加设“明算”、“明法”等科,但收效甚微,士林阻力极大。

    “难。” 李瑾直言,“牵一发而动全身。然可在科举之外,另辟蹊径。譬如,格物院、将作监、司农寺等实务衙门,可设‘特科’或‘荐举’,专取·精通算学、格物、营造、医道等实学之才,授以官职,与科举正途出身者同列朝班,渐开风气。又譬如,官员考课,当加重‘实务’、‘民望’之权重,而非仅以文章、资历论。让能办事、办成事、得民心者得其位,此方为真正之‘选贤’。”

    他顿了顿,声音更低,却更显沉重:“然最难者,在于‘利’之一字。天下攘攘,皆为利往。治国之要,在理顺‘利’之分配。朝廷之利,在天下安稳,赋税充足;百官之利,在爵禄尊荣,仕途通达;豪强之利,在兼并土地,垄断市利;小民之利,在保有田宅,谋生有望。诸利相交,时有冲突。治国者,犹如持秤,需权衡各方,寻求平衡。不可使一方独肥,而余者皆瘠,此取乱之道。亦不可空谈仁义,无视各方实利,此迂阔之论。”

    “如何权衡?” 武媚娘追问。这是她执掌权柄多年,体会最深,也最难解的题。

    “无他,损有余以补不足,予出路以息争心。” 李瑾道,“抑兼并,需有度,更需予豪强大户以他途生利,如鼓励其投资工坊、海贸,使其资财有去处,不至全聚于田宅。轻徭薄赋,需有源,朝廷用度不可缺,则需开财源,如发展工商,征收商税,管理专利,甚至……探索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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