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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携孕肚改嫁大佬,绝嗣渣夫悔疯了》

第224章 所有者,只能是一人
过去,将付歆抱在了怀里。

    想说什么,又说不出来。

    只能就这样抱着。

    付歆生怕他跑掉似的,双手紧紧地箍着他的腰身。

    一声“钦淮哥”再次泪如雨下。

    “我真的......只有你了,别不要我,行吗?”

    陆钦淮轻轻地拍着她的后背。

    “不会不要你的。”

    只是这话,说得有些不走心。

    ......

    简茉和向珩一起,把沈佩宁送到了家里。

    此时,已经是晚上八点多了。

    简茉准备亲自下厨,打算给沈佩宁做点吃的。

    但向珩不让。

    系上围裙就进厨房了。

    简茉只好陪着沈佩宁在客厅聊天。

    没多久,厨房就飘来了饭菜的香味。

    简茉被成功的吸引。

    趴在沙发上,往厨房看去。

    她分不清自己到底是在看菜,还是在看做菜的那个人。

    也弄不懂,这个世界上,怎么会有这么完美的人。

    心智成熟,情绪稳定。

    薄肌细腰,线条流畅。

    五官更是没得挑剔,完美得像精雕细琢似的。

    有着别人望尘莫及的身价,却从不恃才傲物,待人平和,温雅有礼。

    沈佩宁随着简茉的目光看去,意味深长地笑了笑。

    “有没有觉得,阿珩真的是个很完美的男人?”

    简茉随口就嗯了一声。

    “要是当初阿珩比陆钦淮更早出现,有没有一种可能,你不会爱上陆钦淮,而是阿珩。”

    简茉的脑子完全没在一个频道上,随口就应道。

    “有可能。”

    “所以,你喜欢阿珩吗?”

    嗯?

    简茉反应过来。

    “干妈!你说什么呢!”

    还好,向珩没有听见。

    沈佩宁一笑,缓解着简茉的尴尬。

    “像向珩这样的,大概很难有女孩儿不心动吧,所以,喜欢也正常呀。”

    简茉收回目光,坐正了身子。

    “我......只是很欣赏他。”

    当然,也有崇拜。

    因为简茉本就是个慕强的性格。

    向珩比她厉害,比她强,所以她崇拜。

    至于喜欢。

    那也只能是朋友间的喜欢。

    就像她喜欢舒冉,喜欢黎柏轩一样的喜欢。

    向珩。

    他就像一件稀世珍宝。

    可以被许许多多的人喜欢。

    但所有者,只能是一人。

    就是那个叫安卉的女人。

    三菜一汤。

    很简单的家常菜。

    西红柿炒蛋,蒜泥空心菜,糖醋排骨,菌菇汤。

    完美男人之--连做菜都能做得赏心悦目。

    不得不折服。

    简茉刚提筷,来了条信息。

    [今天的事,我替歆歆跟你道歉,她最近的情绪有些不稳定,希望没有让你不高兴。]

    这话,怎么看怎么都不像能从陆钦淮嘴里说出来的。

    但的的确确是陆钦淮发过来的。

    简茉没回,直接收了手机。

    但陆钦淮的第二条信息又过来了。

    [龙鸣湾的别墅,我打算卖掉了,书房里还留了你的一些东西,要不要过来拿走。]

    简茉快速回了过去。

    [不用了,直接扔掉吧。]

    陆钦淮:[书柜里有个小箱子,上了锁,是不是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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