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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明非不是龙王,是人间之神!》

第106章 苍红之龙划过天边。
「我在码头摆了十年摊了。

    以前是法尔科内的人收钱,後来是企鹅人,最近又换成了马罗尼。他们就是这地上的韭菜,割了一茬又一茬。您今天打跑了他们,明儿个他们换一批人,唉...」

    路明非捏着一根没炸透的薯条晃悠的手僵了一下。

    软塌塌的,好烫手。

    「您别介意,我不是怪您的意思。」

    老板大概是察觉到这话说得不对,连忙找补,把一大份堆成山的薯条递了过来,上面淋满了红通通的番茄酱,「其实这两年好多了,有你们在,那些疯子不敢太明目张胆。咱们这种蚁民,只要明天太阳照常升起,就得接着活不是?今晚托您的福,那二十美金保护费算是省下了,嘿嘿。」

    「哪怕明天补上,也能少交一天。」

    「而且我们这一片的哥谭黑手党其实也挺讲道义的,他们收不上保护费是他们的事,也不会第二天收我们两倍。」

    讲道义的黑手党?

    或许在哥谭这座城市,哪怕是黑手党也有存在的价值。

    路明非接过那份热得烫手的纸盒,瞳孔深处跳了一下。

    番茄酱很粘稠,让他想起了青铜城里流淌的岩浆,在源头枯竭之前,岩浆永远不会止歇。

    这世界就是个巨大的衔尾蛇。

    杀死一条龙,还会有另一条,打跑一个鳄鱼人,还会有企鹅人。

    他似乎有点理解布莱斯口中的必要之恶了..

    只有站在恶的源头,从根源上震慢源头後面的所有恶人,这才能真正让这座城市健康起来。

    可这样也太累了,他还是想在被窝里烂掉。

    「多少钱?」

    路明非突然问,语气比刚才淡了几分。

    「害,谈钱伤感情!您可是夜翼!」

    老板大方地摆摆手,「能和您说上话,这牛皮够我吹一年了。再说了,要是没有你们,这码头估计早就在哪天的乱战里没活人了。」

    路明非沉默了一会儿。

    他没有推辞,只是用很快的手法从腰带的暗格里掏出一张皱巴巴的钞票。

    20美元,远超这份薯条的价格。

    趁老板转身拿餐巾纸的时候,他极其隐蔽地把钱压在了那个沾着油渍的番茄酱瓶子下面。

    「谢了,老板。」

    路明非抓了一根薯条塞进嘴里。

    「对了。」

    在射出抓钩枪飞向高空之前,路明非背对着老板,「我想只要你的薯条一直这麽好吃,我敢保证这码头上没人敢动你的车。」

    他挥了挥手,抓着纸袋,跃入黑暗。

    老约翰愣愣地看着消失在货柜顶端的背影,他擦了擦眼镜上的雾气,一眼就看到了番茄酱瓶子下被雨水打湿了一角的20美元。

    颜色深得发黑,杰克逊的头像正盯着这台破旧的餐车,眼神忧郁。

    「这家夥————」

    老板嘟囔着,把钱揣进贴身口袋,「下次给他把番茄酱换成肉酱。」

    哥谭钟楼。

    数百米高空的滴水兽上。

    路明非跨坐在石像鬼的脖子上,像骑着一条石化的龙,顺手把最後一根薯条塞进嘴里,腮帮子鼓鼓囊囊,俯瞰着脚下这座灯火通明却流脓生疮的城市。

    「如果不彻底解决。」他含混不清地叫嚷着,不知是自言自语,还是说给脑海里的影子听,「老板明天的摊子还是会被收保护费的吧?」

    「哥哥,不如把这码头烧了?」

    稚嫩又恶毒的笑声如期而至,小魔鬼仿佛就坐在旁边的避雷针上,晃荡着双腿开口,「这样就没地方收保护费了。」

    「闭嘴。」

    路明非把沾着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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