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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明非不是龙王,是人间之神!》

第114章 Let's verify this theory
住抛出了那折磨她日日夜夜的梦魔:「说的轻巧,韦恩少爷。」

    「假如有一个人,一个权贵的儿子,他酒驾撞死了你父亲。哪怕现场有最明显的刹车痕迹,有行车记录仪,有目击证人————但法庭依然宣判证据不足,让他当庭释放,甚至还对着受害者家属微笑。」

    「这种时候————」

    哈莉逼近了一步,「难道不该变成野兽,去撕碎那个混蛋的喉咙吗?」

    这就是某个家夥给她的答案。

    哥谭已死,唯有疯狂永恒。

    「如果你问的是普通人,我会说,是的,去咬死他。」路明非轻声道,「在这个弱肉强食的丛林里,弱者想要复仇,只能变成野兽。这很公平,也很可悲。」

    哈莉怔住了。她原以为这个好学生会搬出发霉的道德律令,没想到他承认得如此乾脆。

    她刚想反唇相讥,刚想嘲笑这就是世界的本质,但就在她擡头的一瞬..

    眼前的男孩有些陌生了。

    一直在他身上温吞的、像是把一切棱角都裹在棉花里的好学生气质,正在像退潮一样消散。

    她好似在黑框眼镜後面,在原本平平无奇的黑褐色瞳孔深处,有一抹早已熄灭的余烬,正在死灰复燃。

    这让哈莉感觉自己不是站在一个学生的面前,而是站在一位早已习惯了在王座之前发号施令、手里掌握着无数生杀大权的古代领主。

    他戴上了面具。

    或者说,他摘下了面具。

    「但————如果是我。」

    「我是路明非,也是韦恩。如果酒驾的家夥撞死的是韦恩家的人。」

    「律师不敢接这个案子。法官不敢敲锤子。肇事者连在椅子上坐下五分钟的机会都没有。」

    哈莉愣住了。

    路明非往前走了一步,他伸手虚空指了指窗外,哥谭市政厅的方向。

    「教授,你的愤怒,不是因为法律失效了。」

    「是因为制定法律的人,不是你。」

    「你说为了对抗混乱,必须先弄脏自己的手,去拥抱混乱?别傻了。就像是为了不被火烧死而主动跳进岩浆里一样愚蠢。」

    路明非的声音带着某种蛊惑人心的魔力:「变成野兽去咬断司机的喉咙?太低级了。这样做,你只是换取了一时的快意,然後被作为疯狗打死,而腐烂的法庭依然在运作。」

    「如果你真的恨透了这个体制。」

    「你不该想着怎麽炸掉它。」

    路明非微微低头,注视着哈莉动摇的眼睛:「你应该想着,怎麽爬到最高的位子上。去成为市长,成为大法官,成为哥谭最有权势的女人。去改变他。」

    「到时候,你可以微笑着坐在办公室里,签署一份新的法案。」

    「然後看着曾经不可一世的肇事者,被你手下的警察按在地上,看着受贿的法官被你送进监狱。」

    「你可以用最合法的手段,最正义的流程,把他们碾成粉末。而且没有任何人敢指责你,他们只会为你欢呼,称颂你的圣名。」

    办公室里一片死寂。

    哈莉怔怔地看着面前这个男孩。

    有人告诉她,规则是枷锁,打破它你就是自由的。

    可现在又有人告诉她,规则是武器,握住它你就是神明。

    这是另一种疯狂。

    一种比混乱更极致、更有诱惑力的疯狂。

    一种有效的正义。

    良久。

    哈莉忽然笑了一下。

    不是之前神经质的笑,更像是解开了一道世纪难题後的释然,她重新坐回了桌沿上,从口袋里摸出一根新的烟,在修长的指间转动着。

    「哇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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