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逼到绝路上,才能逼出真本事。
地球如此,修仙界如此,这个山海世界也不例外。
只是……这个过程,有点残忍!
……
山海第两百一十二年。
昆仑山脚下的人族村落,已经从当年的草棚,扩展成了一个像模像样的镇子。
木屋错落有致,田地一片连着一片。
炊烟升起来的时候,还挺有人间气息。
吴小尘坐在自家门口的石墩上,揉着膝盖。
他今年看起来得有六十了。
头发花白,脸上全是皱纹,背也驼了。
体内最后那点仙力,早就耗干净了。
身体因为被仙力淬炼过,所以还是挺健康的。
不过说到底,还是个普通老头。
第一批创世工程师里,活着的已经不多了。
有的死于和巫族早年的冲突,有的死于这个世界的野兽和疾病,还有几个运气不好的,死在了昆仑山上那帮“神”的手里。
吴小尘能活到今天,靠的不是运气,是他够警觉,也够聪明。
当年他也学了周史。
找了个巫族女人。
不是他突然开窍了,实在是没得选。
来创世的工程师九成多是男的,男女比例离谱到可以改名男儿国了!
好在巫族那边情况相反,女的多,男的少,又是一夫一妻制。
吴小尘看着周史老婆孩子热炕头,他也扛不住了。
于是花了好几年时间学巫族语言,然后结合地球土味情话,把到了一个巫族女子。
最开始吴小尘安慰自己,这就是搭伙过日子,解决生理需求。
直到后来有了孩子,一切都变了!
那孩子刚生出来的时候,说实话,不好看。
不随妈,也不随爸。
但肯定不是老王的,他是混血,有点差异也正常。
吴小尘养着养着就看顺眼了,不仅孩子,就连他的巫族女人,现在也不用吹灯了,脑袋有棱有角还别有一番趣味。
再后来,吴小尘也说不清是从哪天开始的,他发现自己喜欢上了这种日子。
早上起来做饭,白天带着孩子在田里干活,晚上一家人坐在门口数星星。
没有灵气,没有飞剑,没有宇宙飞船,但看着孩子一天天长大,他心里踏实。
这天下午,吴小尘约了周史,两人一前一后,慢慢爬上了村子东面的小山坡。
山坡顶上立着一座坟。
坟前插着一把断刀,是阿昌的仙器,也是他生前最后的遗物。
那是几十年前的事了。
昆仑山上的“神”下山抢搞事情,阿昌的三个孩子被波及,死了两个。
阿昌拼着最后一点仙力冲上去,拼死保下了周史最小的那个儿子。
他自己,则永远地倒下了。
吴小尘蹲下来,把坟前的杂草扯了扯。
周史从怀里掏出一个石头瓶子,里面装着自酿的果酒。
两人一人倒了一碗,先洒了一碗在坟前。
“阿昌,喝酒。”
周史的声音有点哑。
吴小尘笑了笑:“我们又来看你了!”
沉默了一会儿,两人在坟边坐下来。
夕阳把半边天烧得通红,风从山下吹上来,带着山海世界特有的草叶味。
周史看着远方,忽然问了一句。
“尘哥,如今爬个山都费劲,你觉得我们活着还有意义吗?”
吴小尘喝了口酒,没急着回答。
他想了想,说道:“当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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