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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美国拼高达》

第一百三十五章 圣徒无罪!(求月票)
 「他无罪!」又是一个声音在陪审席上响起,名叫康纳·沃克的黑人陪审员站起来,高声说道。

    「他无罪!」身为拉美裔厨师的陪审员伊桑·博伊尔起身。

    「无罪!」弗雷德·奥康纳站得笔直,眼中含泪。

    「无罪!」杰西卡·泰勒有些抽噎地说道。

    「无罪!」

    「无罪!」

    「无罪!」

    「无罪!」

    陪审席上,一个个身影接连站起,或是面带敬佩,或是泪流满面,或是眼眶微红,或是脱帽致意。

    很快,十二名陪审员全都起身,向韦恩行注目礼,高呼无罪。

    法官沃伦看着这一幕目瞪口呆,不知道这些陪审员到底是中了什麽邪。

    他连忙高声说道:「按照法律标准,证据真实有效!陪审团必须按照法律判断,不能仅凭个人感觉!」

    旁听席上的西拉大声说道:「什麽证据?那个畏罪自杀的黑警欧文·马歇尔提供的证据吗?韦恩先生无罪!圣徒无罪!无罪!」

    受到西拉的感染,旁听席上的听众,连同那些媒体记者,还有一众陪审员,此时全都齐声高呼。

    「无罪!」

    「无罪!」

    「无罪!」

    甚至连法庭上的几名维持秩序的法警,此时都红了眼眶,低声跟着呼喊无罪。

    他们已经彻底被这个男人所征服!

    在震耳欲聋的「无罪」呼喊声中,韦恩面色平静地看着法官沃伦,仿佛这里发生的一切都和他没有关系一般。

    从一开始,他所瞄准的就从来不是什麽围绕证据的辩护,而是冲着陪审团去的。

    按照美利坚宪法第五修正案「禁止双重危险」(DoubleJeopardy),一旦陪审团做出无罪裁决,案件将就此终结。

    政府不得上诉、不得重审、法官不得推翻。

    在美利坚法律之中,陪审团才是事实的认定者,法官只管法律问题。

    也就是说,当陪审团认定有罪之後,法官才能按照法律进行量刑。

    一旦陪审团判无罪,哪怕法官本人认为被告有罪,也必须接受无罪的判定。

    法官唯一能做的,是陪审团判有罪的时候,法官可在证据明显不足的时候,改判无罪。

    而如果陪审团判无罪,法官绝对不能改有罪。

    如同在证据确凿、轰动美国的辛普森杀妻案之中,加州陪审团裁定辛普森两项谋杀罪名均不成立,直接当庭释放了。

    也就是说,美利坚的法律所追求的从来不是他妈的公义和正义,而是陪审团的好恶。

    人治?法治?

    搞笑。

    而陪审团制度的根源,则是要追溯到中世纪欧洲由教会主持的神明裁判,也就是所谓的「上帝的审判」。

    一直到了1215年,由教皇主导的第四次拉特兰会议上,禁止神职人员参与神明审判,才不得不紧急推行陪审团制度,由12名邻人宣誓裁决,来替代上帝直接显灵。

    早期的陪审团等於宣誓证人团,在圣物面前宣誓之後进行裁判,本质是宗教誓言约束之下的一种集体判断。

    也就是陪审团制度的根源,是脱胎於宗教契约。

    美利坚的法律源於上帝。神治。

    此时整个法庭之中被「无罪」的声浪所充斥,法官沃伦方寸大乱,口中喃喃道:「不可能————这————这不可能————这怎麽会————」

    这些陪审员都疯了吗?

    只是听了这个韦恩梦话一般的吃语,竟然就做出这种判定?

    他明明接受了来自金县惩教中心副典狱长森特的委托,必须要判这个韦恩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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