杂事安排得妥妥当当的人。」
郑辉沉默了,李宗明说得极其透彻,这点是他发第二张专辑後就察觉到的一点。
他本来没觉得自己能火这麽快,两年的合约期满差不多,到时换合约或者经纪人正好。
但春晚和第二张专辑给他带来的加成太大,现在的他,不再需要合夥经纪人帮他规划路线、安排采访、寻找商演和代言。
只是他念及旧情,且李宗明确实好用,所以一直没提。
「那这跟范彬彬有什麽关系?」郑辉问。
「关系大了,如果你捧范彬彬,仅仅是单纯因为昨晚的一夜风流,拿个女主角把她打发了,那你就当我刚才的话没说。
我去帮你找陈勇谈,一两百万砸下去,买个女主角和投资,这件事办完就算结束。」
「但是!如果你是真的觉得范小姐有潜力,那我们就不能这麽玩了。」
「哦?」郑辉来了兴趣:「你的建议是?」
「开公司,我们合夥,开一家正规的演艺经纪公司。」李宗明说出了自己的想法。
「我这段时间一直在想自己的转型之路,我手里握着大把的媒体资源,却没有能让我施展的艺人。
你身上有着巨大的名气和现金流,但你一个人浑身是铁能打几根钉?
我们可以合作,公司成立後,有你郑辉作为金字招牌坐镇,不怕吸引不到好苗子。
而且,我们可以名正言顺地把范小姐签进我们公司来。」
「只要她成了我们公司的签约艺人,接下来的事情就好办了。
我来全盘负责她後续的职业规划、媒体应对、联系采访。你知不知道她现在处於什麽状态?」
郑辉想起范彬彬刚才说的话:「她刚和琼瑶解约了,赔了二十万。」
「对!可是你看,除了圈里极少数人,外面有几家报纸报导了这件事?几乎没有!为什麽?
因为在报社那帮主编眼里,她只是一个《还珠格格》里给人端茶倒水的丫鬟配角,没人愿意把宝贵的版面浪费在她身上。
如果她自己去混,这种悄无声息的解约,只会让她在这个圈子里慢慢销声匿迹。」
「但是如果交给我来运作,情况就完全不同了。
昨晚我也没闲着,我托人连夜打听了她和琼瑶解约的始末,那家台湾公司做得确实绝情,不给资源还要剥削分成。」
「你信不信,只要她签了我们。我不敢说在影视资源的抢夺上能立刻压过琼瑶,毕竟人家深耕那麽多年。
但是在媒体圈,在舆论这块阵地上,我李宗明有绝对的自信!」
「给我半个月时间,我能发动南方和京城的主流报刊,在内地把琼瑶公司和范彬彬解约这个事情,炒成一个社会新闻!
我能把琼瑶那帮资本喷得连她亲妈都不认识!我能用笔杆子,把范小姐塑造成一个对抗强权、受到不公待遇、被霸王条款压榨的小白花!」
「只要民众的同情心被煽动起来,对港台资本的傲慢产生反感,范彬彬就不再是一个小丫鬟,她会成为一个话题,一个符号!
到那时候,她身上的流量和关注度,会比她演十部戏还要高!」
郑辉心下有些惊讶,在1999年,能够拥有如此超前的公关思维和媒体操控力,李宗明简直就是个天生的主牌推手。
接下来的半个小时,两人在房间里开始商议起新公司事情。
李宗明即刻着手去工商局注册经纪公司或者直接买一个,在股份分配上,郑辉作为主要出资方,并提供後续所有他能动用的行业资源与投资,占股七成;
李宗明以其媒体人脉、公关能力以及日常运营管理入股,占股三成。
谈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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