跪着,甚至会拔剑杀了他。但段郎只是扶着他的手臂,让他站起来,然后后退一步,看着他。
“真相,你犯的案子,本王无权直接处置。你是宗室,又是朝廷命官,按制应交由大理寺和御史台审理。本王已将此事呈报朝廷,监察御史陈雨辰已在着手办理。”段郎的声音依旧平静,但语气里有一种不容置疑的决断,“你先在府中暂住,等候传讯。这期间,你自己想清楚——见了陈雨辰,该说什么。”
段真相叩头称是。沐春上前,将他扶起来,带往偏院安顿。
三日后,监察御史陈雨辰升堂问案。
陈雨辰是段郎的大女婿,娶了刀王妃所出的大郡主段荥,年纪虽轻,却以刚正不阿闻名于大理朝堂。他办案有三条规矩:第一,不管犯案的是皇亲国戚还是贩夫走卒,一律同等对待;第二,不管案子牵涉到谁,该查的线索一条不少;第三,结案之前不喝酒——他说酒能乱性,喝了酒就容易在案卷上打瞌睡,打个瞌睡就可能冤枉好人。为此,大郡主段荥常笑他,说他上辈子一定是个被冤杀的犯人,这辈子专门来讨债的。
公堂之上,陈雨辰端坐案后,两侧侍立着书记官和侍卫。段蓝以镇南王的身份列席旁听,荆戈作为人证站在堂下,段葆——不,荆安——也来了,他站在荆戈身后,神色平静。
段真相被带上公堂时,步履蹒跚,但神色坦然。他跪在堂下,将十八年前的事从头至尾供述了一遍——赌债、蒙面人、少冲剑、守殿禁卫的死、荆戈替他背锅。他说得断断续续,偶尔需要停下来喘口气,但没有一句推脱,没有一句狡辩。
陈雨辰听完供词,又传了荆戈的证词。荆戈的叙述与段真相的供述基本吻合,只在细节上略有出入——荆戈说那夜的蒙面人使的不是一阳指,而是某种模仿一阳指的外门功夫。但段真相坚持说自己用的是少冲剑,并当场演示了一招。一阳指是大理段氏嫡系独有的武功,招式、劲力、剑气走向,外人无法仿冒。陈雨辰虽不精通武学,但段蓝在场,一眼便认出那一招确实是纯正的少冲剑,绝非外门功夫所能模仿。
荆戈沉默了。他看了段真相一眼,目光里有一种说不清的情绪——不是愤怒,不是怨恨,是某种被压抑了十八年、此刻终于释然的复杂。他哑着嗓子说:“也许我看错了。十八年了,我记不太清了。”
陈雨辰没有追问。他听出来了,荆戈不是真的记不清,是不想再追究了。一个被冤枉了十八年的老兵,站在公堂上替冤枉他的人找台阶下。这种度量,比任何口供都更有分量。
审了整整一天,陈雨辰将案卷整理完毕,择日呈报御前。退堂前,他在案卷上写下了御史台的初步意见——按大理律,段真相犯有三罪:杀人罪,按律当斩;渎职罪,身为禁卫军副统领,监守自盗,罪加一等;包庇罪,十八年隐匿不报,欺君罔上。三罪并罚,拟处斩监候。
这份意见送到王府时,段郎正在书房里和段蓝、荆安说话。他看完案卷,沉默了很久。
“父王,陈雨辰的判决是不是太重了?”段蓝看着段郎的脸色,小心地问。
段郎没有直接回答。他放下案卷,端起茶碗喝了一口。茶是苍山雪芽,微苦回甘。他放下茶碗,缓缓开口:“陈雨辰没有错。按律,段真相确实该斩。但律法是死的,人心是活的。段真相同为段氏宗亲、当今皇上的叔叔,如果公开处斩,势必影响大理段氏皇族血统的威严和纯正。他回来,不是为了找死——是为了还债。杀了他,债就还清了吗?荆戈等了十八年的公道,不是用一颗人头能换来的。”
段蓝若有所思:“父王的意思是——从轻发落?”
“不是从轻,是用另一种方式让他还债。”段郎拿起案卷,在上面写了四个字——“建议从轻”,然后递给段蓝,“让陈雨辰带着案卷进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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