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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岁吃软饭?我选择幼驯染》

第二百九十三章 富贵不还乡,如锦衣夜行
她。

    安静的、不张扬的、不争不抢的,但你真的去看它的时候会发现那里面有光。

    至于为什么选吊坠。

    苏陌瞥了一眼沐卿风的领口,她今天穿的是一件白色的圆领T恤,领口开得不算低,但锁骨下方那片白皙的皮肤露在外面,形成一个好看的弧形。

    以沐卿风的胸怀,配上这个吊坠,应该会很好看。

    沐卿风的脸红了一点,像是知道他在看什么,但没有躲。

    “陌陌,这个太贵了,我不能要。”

    沐卿风的声音很轻,每一个字都像是从喉咙深处小心翼翼地捧出来的,她指尖抚过盒盖,又缩了回去,像被烫了一下。

    苏陌看着她,光从表情就知道她在想什么。

    鹿溪和沐卿风在面对贵重礼物时的拒绝是不一样的。

    鹿溪说“太贵了不要”的时候,担心的是弄丢,是“万一我不小心把它弄坏了怎么办”。

    但沐卿风不是这样,她的拒绝是从骨子里长出来的,是那种“我不值得拥有这么好的东西”的念头。

    她觉得自己不值得拥有。

    苏陌伸出手,把那块吊坠从盒子里取出来,红绳在他指间绕了一下。

    他倾过身,双手绕过她的脖颈,红绳贴着她耳后的皮肤,在后颈处打了一个结。

    “沐沐,你知道我为什么选这个吗?”

    沐卿风摇摇头。

    “因为玉这种东西,戴久了会变的。它会吸收你的体温,会和你产生共鸣——不是玄学,是物理上的共鸣。”

    “你身体的每一次心跳,每一次呼吸,皮肤的每一次收缩和舒张,都会被它记住。”

    “它会变成你的颜色,你的温度,你的光。”

    “不是因为它本来有多贵,是因为陪伴,所以它才珍贵。”

    “我和你也是。”

    苏陌退后一点,端详了一下那枚吊坠。

    一叶如意刚好垂在她领口下方,那片嫩芽般的绿和她白皙的皮肤衬在一起,像春天里刚从雪里冒出来的第一株草,很适合她。

    “收下吧,这是我想送你的礼物,没有为什么。”

    他的语气不重,但很笃定。

    沐卿风握紧了那枚吊坠,能感受到扣头挨着皮肤。

    她伸出手,指尖落在吊坠上,摸了一下那块冰凉的、光滑的、像是凝固了的水滴一样的翡翠。UC小说网_m.shukugu.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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