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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南人民自治会》

第四十七章商会公约修订版
管部负责全程监督。

    第六章部门设置

    第二十条商会下设四个部门:

    1.行政部

    2.武装部(武装委员会)

    3.监管部

    4.财务部

    各部门由相应商会委员分管。

    第二十一条武装部下设两个直属局室:

    1.安保局

    2.装备局

    第二十二条商会设立军商局,直属玄鸟商会,日常工作由会长直接负责领导,不归属其他部门管辖。

    第二十三条商会设立特种商队,由会长直接调动指挥,行动保密。

    第七章部门职责

    一、行政部

    1.负责对外交际、联络、协调、接待;

    2.负责成员登记、编号、会员证、工作证制作与档案管理;

    3.负责文书起草、会议组织、决议下发与存档;

    4.负责家属生活、内务、安置与营地秩序。

    二、武装部(武装委员会)

    1.负责全体成员、家属、营地安全防卫;

    2.负责巡逻、警戒、江面护航、码头守卫;

    3.负责农垦区圈地、立界、守护,防止侵占破坏;

    4.执行商会安全防卫类决议。

    三、安保局(隶属武装部)

    1.负责内部安保、营地治安、重点区域守卫;

    2.负责成员安全防护、秩序维护、应急处置;

    3.配合武装部执行防卫任务。

    四、装备局(隶属武装部)

    1.负责武器装备、防护器材、后勤物资的采购、管理、配发、维护;

    2.负责装备登记、库存、检查、保养;

    3.保障武装部、安保局、特种商队装备需求。

    五、军商局(直属商会,会长直接领导)

    1.负责军事与商贸结合类业务、特殊物资经营;

    2.执行会长直接下达的专项任务;

    3.业务、人事、指挥直接对会长负责。

    六、特种商队

    1.执行秘密任务、特殊运输、重点护卫、应急机动任务;

    2.由会长直接调动指挥,行动保密;

    3.装备、人员由商会统一保障。

    七、监管部

    1.监督本公约执行与商会决议落实;

    2.监督积分发行、户籍积分账户收支、物资发放、工程与采购;

    3.监督各级委员履职公平、公正、公开;

    4.受理成员意见与申诉。

    八、财务部

    1.统一管理商会、商行、农垦、交通全部积分与户籍积分账户;

    2.实行双人记账、双人核对制度;

    3.按商会决议执行积分发放、划拨、核算;

    4.负责户籍积分账户管理、工分积分发放、成员每日基本保障积分发放。

    第八章议事与决策制度

    第二十四条一切重大事项必须经商会委员会议集体讨论、表决。

    第二十五条决策流程:

    1.议题提出

    2.委员会议充分商议

    3.集体表决形成正式书面决议

    4.决议下发至玄鸟商行、玄鸟农垦、玄鸟交通及各部门

    5.各单位严格执行,监管部全程监督

    第二十六条任何个人不得擅自决定重大事项,不得违抗商会决议。

    第九章玄鸟商行、玄鸟农垦、玄鸟交通职责

    第二十七条玄鸟商行、玄鸟农垦、玄鸟交通必须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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