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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影帝!》

第96章 人间蛊王,靓到炸场(感谢道爺駕臨的盟主)
那边。

    虽然林俊杰不太在乎这点热度,但是沈奇在乎啊。

    他的博客起死回生,多亏了这种原创歌曲。

    沈奇是娱乐圈的无名之辈,但他的博客不是,比很多开博客的明星都要火。

    「卖啊,为什麽不卖,只要给钱咱就卖!

    沈奇理解黄启道的担忧。

    然而,这种担忧并不会因为你攥着歌不让别人唱,就能够避免。

    再说了,林俊杰唱得再好,他也不是原唱!

    沈奇才是唯一的原唱。

    其实,看上这首歌的不是林俊杰,而是金莎的老板毕晓世。

    当他知道金莎去当了沈奇的「头号舔狗」,他的愤怒几乎能把天灵盖掀开。

    也不知道该弄死金莎,还是弄死沈奇。

    前者他不舍得,後者他弄不死。

    他冲进沈奇的博客,才发现被高高顶起的是黄小明和舒唱的评论。

    不愧是四大小生之一。

    国民级的偶像!

    简单的两个字「好听」,就秒杀了头号舔狗金莎。

    头号女舔狗:金莎。

    头号男舔狗:黄小明。

    就因为有了这俩舔狗,沈奇的博客有了上百万点击。

    毕晓世冷静了下来,决定用他专业的知识,还有傲人的口活,喷死沈奇这个王八蛋。

    没想到————歌居然尼玛的还不错。

    #,喷不动啊!

    真特麽憋屈。

    而且,他还发现这首歌特别适合林俊杰。

    这个沈奇在演唱的时候,甚至采用了一些林俊杰的唱法。

    他的脑海中翻涌着冒出一个词:

    量身打造!

    在商言商,虽然讨厌沈奇,但是碰到这样一首适合公司台柱子的歌曲。

    他的专业素养告诉他一买它!UC小说网_m.shukugu.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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