甚至是要你一千万呢!?
你会给吗?
自然不会。
为什麽?
原因有两点,1,是拿不出这麽多钱,2,是.....不值当!
是的,就是不值,别说用一千万换自己不蹲三年监牢了。
哪怕是十年呢,你说有人给替自己蹲个十年牢就给一千万,你信不信,你家里的门楣会被瞬间踏破!
而代入到本案之中,就成了......
“如果,孙虎真的没有杀害黄成伟。”
“那麽,他为什麽要去选择,用雇凶杀人的方式,来掩盖掉这一点?”
徐德突然间给出一个脑筋急转弯式的反问。
现场众人微微一顿,旋即了然。
是了。
若是孙虎没杀人,是意外致人死亡,那王翰去报警,说破天,孙虎也就被关个五年。
因为对方手里有这五年的把柄,所以选择直接犯下会被判死刑的故意杀人罪!?
说实话,这多少有点不太符合现实逻辑了。
多数情况下,都是以威胁、殴打、致残等方式来掩盖,但对方选择用杀人来掩盖,那唯一的解释就是......
“被告人孙虎,确实是杀害被害人黄成伟!”
“因其被王翰所看,所以,孙虎索性一不做二不休,直接选择雇凶杀人,找上吴涛,令其将王翰杀害,随即埋入自家祖坟掩藏!”
徐德表情严肃,语气中满是坚定。
他眸光挪向审判台上的赵德。
“审判长,依据《刑法》第29条‘教唆犯’,原文明确规定:教唆他人犯罪的,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到的作用处罚。”
“孙虎在这起买凶杀人中,起主要作用,是教唆犯+主体。”
“那麽,公诉机关,依法对被告人孙虎进行《刑法》第232条‘故意杀人罪’,完全合理!”
多数人可能没想过一个问题。
那就是,买家和行凶者,一般谁会被判故意杀人?
毕竟,买家只是花钱,但实际上没杀人,而行凶者也只是拿钱办事,却又实际杀了人。
所以,谁才是犯罪主体?
而从现实司法角度来讲,这两人算是‘共同犯罪’,换句话说...两人都构成‘故意杀人罪’!
所以,尽管孙虎没有杀王翰,但只要他是谋划这起买凶杀人案过程的主体人物,那麽,在王翰死亡这一事上,他便要被以‘故意杀人罪’来进行判处!
“异议!”
被告席上。
严密脸色难看,没有丝毫犹豫,立马提出自己的异议。
什麽叫反推,用另一个猜测来验证孙虎杀了黄成伟?
该死,什麽时候猜测也能做反驳的话了!?
“审判长,民诉代理人这是脱离现实客观证据,以主观角度所进行的猜测,我方表示强烈的不满!”
“请求审判长将代理人逐出庭审进行回避!”
严密是想抽身跑了。
所以,他目前做的,核心便是‘拖’字诀!
是的。
和上次跟徐德打不同,上次,他是想速战速决,决不能休庭,一旦休庭就要出事。
而现在,他是要休庭...只要问题审理不清,那麽,案子百分百就会休庭!
就他这些问题,检察官和警方调查起来...少说也是半年起步!
他是可以抗半年。
但朱大力呢?
朱大力後续一年内能不死就不错了!
到时候,合同上的‘委托人’朱大力一死,自己直接撤,哪怕孙虎再怎麽威胁也无济於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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