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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从合法报复出轨开始!》

第304章 枪管法的bug!【二合一九千字!】
看着他就是一连串的问题。

    一旁的钱昊则是更在意案件细节,他皱起眉,思索片刻後,问道:

    “案子有什麽有利线索吗?还是说...从法官的自由心裁下手?”

    二审虽然原则上尊敬一审。

    但话又说回来了。

    原则上不允许,那就是现实里可操行!

    二审只是尊敬,不代表不行,他们的权限比一审大的多,如果真能说动法官,让对方动用自由心裁......死刑的案子也不是不能改判成死缓的。

    李杰这起案子可行性并非没有。

    首先,对方有母亲需要抚养,其次,杀人也是事出有因,并且还是社会弱势一方,符合舆论的‘受害者’,如果运用的好.......

    真可以嚐试着做减刑辩护!

    “没什麽诉求,委托人看的很开。目前来看,案子只能靠我们自己努力了。”

    徐德先是回了一番林月的话,接着看向钱昊。

    “有利信息没有。”

    “心裁的话......希望不大。”

    “毕竟这里不是乡下,而是海城。”

    两人微微一顿,旋即内心了然。

    为什麽这里是海城心裁就没用,记者和舆论无法影响法官?

    是因为金融冲刷的人丧失了同情心?

    不。

    举个例子。

    一柄手搓的土枪,在偏远农村响了,杀了人,那麽,需要考虑的因素也就只有‘枪杀’这个概念。

    但。

    同样的一柄枪,如果响在了燕京呢?

    如果是在三环以内响的呢?

    如果是二环以内呢?

    更甚至是所谓的‘一环’呢!?

    你就会发现,哪怕仅仅只是响,没造成人员伤亡,但随着地点越来越靠近,案件也会愈发特殊,也更会从严从重。

    就本案而言,也是相同的道理。

    “响枪的地方位於海城市中心,还是商业区,人流密集点。”

    “法官不可能不从重处理的。”

    徐德摇摇头,劝对方打消靠‘祈求’得来胜利的不切实际的妄想。

    虽然听起来很紮心,但事实就是这样。

    越是繁华,那麽,治安就越重要,同样,犯罪者承受的代价,也要更重。

    “那咱们现在怎麽办?去找保险公司?”

    王超挠了挠脑袋,他觉得还是得从原告家属身上下手。

    “如果,原告方能承认事出有因,案件是因为死者‘魏田’导致,那......也许可以争取个死缓。”

    这话落下。

    还未等徐德林月开口,一侧的钱昊便立马摇头。

    “不可能!”

    “你让那群吸血虫,茹毛饮血的伪人认错,还不如杀了他们来的简单!”

    说着,他推了推自己的眼镜,冷嘲热讽道:

    “当然,也可能是司法环境太好了。”

    “要是乱点,多几个李杰这种的,就不用杀他们才道歉认错。”

    “出现第二个被枪杀的,所谓的保险案、银行案,你会发现,那些不承认自己责任的人会瞬间通情达理!”

    “银行也有责任了,保险公司也不拿合同合法说事,钱该赔赔,款该退退。”

    他的话有些暴论,但道理就是这麽个道理。

    “那咱们该做什麽?”

    王超一摊手。

    徐德思索片刻後,看向林月。

    “你拟一份律师函,算上我手里的委托书,我们先去法院。”

    “最起码...得先靠自己,找出一个突破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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