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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从合法报复出轨开始!》

第321章 庭审突袭!【二合一!】
微笑。

    虽说这是机缘巧合之下达成的,但......

    根据她的调查,徐德曾经打了一起民事离婚官司用过这一招。

    很不错,确实好用!

    至於徐德,他眯了眯眼,倒也没发作,毕竟打官司的手法没有版权,他想维权也维不了,便继续看着。

    王燕此时继续道:

    「审判长,这是物证中心对我方『枪械销毁是否彻底』申请理由的回执报告。」

    话落。

    她伸手,将材料举过头顶,看着众人道:

    「而其中...物证中心给出的答案则是。」

    「【并未按照法定意义上作废程度销毁!经过一定修复与改造,符合枪枝定义】!」

    「诸位,这条报告我想,意味着什麽我想应当很明确了。」

    王燕缓缓道,声音传进所有人耳中,令人眉头微蹙。

    报告有什麽用?

    意思为......

    李杰的『销毁进度条』,并未达到一百!

    既没完成销毁,那就还属於枪枝,这点公诉方已经说得很明白。

    而原告的报告......

    很明显,就是在指明枪依旧是枪,还未达到改造成另一物件的程度,被告人李杰......

    「明确触犯《刑法》第128条!」

    王燕道,她的声音清晰而明亮,咬字十分清晰。

    而当众人听闻後。

    审判台上,三名法官皱起眉来,看了眼书记员。

    书记员连忙走去核对,旋即分别将复印份交给在场众人。

    公诉席三个检察官待文件过来之际,便立马皱眉看去,旋即确定这份文件的公正性以及其内容与口述相同。

    凶器...确实具备改造情况。

    物证中心试着拆卸後,用复制品改了!

    虽说准星很差,且存在炸膛风险,但问题在於,它确实是实打实的将子弹推射了出去!

    既如此。

    那就很完全符合《枪管法》中针对枪械的定义。

    只是......

    「异议!异议!」

    「审判长,这种检测行为太过粗暴!」

    「并且,其检测理由完全多此一举,与公诉方存在吻合,原告方这是在浪费公共资源,对物证做无异议的检测!」

    「因此,最终导致物证损坏无法监定,对这行为我方表示强烈的抗议!!!」

    被告席处。

    徐德看完後,二话不说,张嘴就是一阵强烈的谴责。

    他的表情十分严肃且认真。

    闻言。

    审判长赵忠下意识开口道:「被告,原告方行为合规,其检测理由经过合议庭准许。」

    他还想再说什麽。

    不过......

    经过合议庭准许就合规?

    恍惚间。

    徐德眉头一挑,接着面不动色,忽的也从公文包中抽出一份文件,他站起身,开口道:

    「审判长!」

    「就本案,在休庭期之际,我方也对案件物证做过一次监定报告!」

    「监定所所传回回执报告上,明确对物证进行定性,其为【物证当前不具备《枪管法》中枪械标准!】」

    「其中,原告与公诉方问题,我方均与监证所进行交流,监定所持否定态度。」

    「综上所述。」

    徐德深吸一口气,丝毫不在意周围人的目光,他从公文包里将那份压了十几天的文件举在手里。

    「我方认为,本院应当采纳我方所呈交『书面材料』!」

    书...

    -->>(第6/7页)(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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