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该看!”
“好,不看了。”他收了笑,但眼睛里还有笑意在流转,像湖面上散不开的涟漪。
邱莹莹抱着笔记本,脸红了好一会儿才慢慢退下去。
她深吸了一口气,抬起头看着他。
“蔡思达,我有一件事想跟你说。”
“你说。”
“我今天早上看了笔记本。笔记本上写着,我昨天——不对,是前天——在笔记本上写了一句‘我想记住蔡思达’。前天又写了‘我希望明天的我也能记得你。如果记不住,那今天就多喜欢你一点点。’”
她的声音有些抖,但她没有停下来。
“我不知道‘喜欢’是什么意思。我的记忆里没有‘喜欢’这种感觉。我不知道喜欢一个人是什么样子、什么滋味、什么温度。但是——我的笔记本告诉我,我喜欢你。”
她说“喜欢你”这三个字的时候,声音轻得像一片羽毛落地。
“笔记本不会骗我。所以我相信它。”
“所以我想告诉你——我喜欢你。今天的我喜欢你。”
蔡思达站在她面前,手里拿着水瓶,一动不动。
风吹过篮球场,扬起地上细小的灰尘。夕阳把他的影子拉得很长很长,一直延伸到球场边缘。
他看着她,看了很久。
久到邱莹莹以为自己的手表坏了。
然后他开口了。
“邱莹莹。”
“嗯。”
“你知道我喜欢你多久了吗?”
邱莹莹摇了摇头。
“三百六十七天。”他说。
邱莹莹的瞳孔猛地放大了。
三百六十七天。一年零两天。
“去年9月2日,”他的声音很轻很轻,像是在讲一个很久很久以前的故事,“我在医院走廊里看到一个女孩。她坐在走廊的椅子上,抱着一本很旧的笔记本,低着头,嘴里在念什么。我走近了才听到,她在念‘今天是星期三,今天是星期三,今天是星期三’。”
“她念了很多遍。然后她翻开笔记本,在那一页上写下‘今天是星期三’。写完之后她合上笔记本,把它抱在怀里,笑了一下。”
“那个笑容——我到现在都记得。”
邱莹莹的眼泪已经掉下来了。
“那个女孩是你。”蔡思达说,“从那天起,我就开始在笔记本上记关于你的事情。你几点去医院,你在哪个科室,你喜欢喝什么口味的奶茶,你走路的时候喜欢走右边,你翻笔记本的时候喜欢用左手拇指压住页面——”
他说到这里,声音终于有了一丝颤抖。
“我记了你一年。每天。没有一天落下。”
邱莹莹站在他面前,眼泪流了满脸。她张了张嘴,想说点什么,但嗓子像被什么东西堵住了,发不出声音。
她能说什么呢?说“谢谢你”?太轻了。说“对不起”?他不想要。说“我其实也——”但她不记得。
她唯一能说的是——
“蔡思达,我明天就会忘记你今天说的话。”
“我知道。”
“我后天也会忘记。”
“我知道。”
“我可能永远都记不住。”
“我知道。”
“那你还——”
“我记得你就够了。”他说。
又是这句话。
从去年9月2日到今年9月4日,三百六十七天。这句话他对自己说了一遍又一遍,每一遍都像在往心里刻字。刻了三百六十七遍,那行字已经从皮肤刻到了骨头,从骨头刻到了骨髓。
他不疼。
因为刻的是她的名字。
邱莹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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