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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用AI学历史》

第535章 李世民的用人准则
拜太子洗马,早年曾多次劝说李建成提前防范、铲除李世民,是李世民争夺皇权路上的核心对手。玄武门之变后,李世民平定太子党羽,却并未清算魏徵,反而被其刚正不阿的品性与过人的才学所折服,不计前嫌将其纳入麾下,给予充分的信任与重用。而魏徵也感念太宗的知遇之恩,一生直言进谏,成为辅佐太宗开创贞观盛世的一代名相,成就了一段君臣相知的千古美谈。

    在坚持唯才是举的同时,李世民始终把德行操守作为选拔官员的核心标准,坚决杜绝有才无德之人混迹官场。贞观十一年(公元637年),他在《求访贤良限来年二月集泰山诏》中着重强调:“或识达公方,学综今古,廉洁正直,可以经国佐时;或孝悌惇笃,节义昭显,始终不移,可以敦风励俗;或儒术通明,学堪师范;或文章秀异,才足著述;并宜荐举,具以名闻。”这道求贤诏书,明确提出被荐举的人才必须做到才行俱兼、德才兼备,尤其着重强调了被举荐者需具备“廉洁正直”“孝悌惇笃”“节义昭显”等优良德行,能够以身作则、敦化民风、引领社会风尚。

    为了将才行俱兼的用人标准落到实处,李世民专门下令让有关部门制定完善的“考课之法”,创立“四善”“二十七最”的官员考核标准,以此作为官员升降、任免的核心依据。所谓“四善”,是对官员德行操守的统一要求,具体为:一曰德义有闻,二曰清慎明著,三曰公平可称,四曰恪勤匪懈,从品德、操守、处事、履职四个方面,对官员提出了基本道德规范;所谓“二十七最”,则是针对朝廷二十七个不同机构、不同官职,制定的具体办事称职准则,精准贴合各部门职责,考核官员的专业能力。由此可见,李世民推行的“考课之法”,始终牢牢坚持“才行俱兼”、德才并重的核心原则,从制度上规范了官员的选拔与管理。

    此外,李世民还虚心采纳了侍御史马周提出的治国建议,格外重视对地方刺史官员的选择、任命与日常考核。他深知,地方刺史是连接朝廷与百姓的关键纽带,是治理一方百姓、推行朝廷政令的核心力量,地方吏治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国家的稳定与民心的向背。贞观二年(公元628年),他在与身边侍臣畅谈治国之道时坦言:“我经常夜里思考百姓的生计与地方治理之事,以至于辗转反侧、半夜都无法入睡,唯独担心各地都督、刺史不能尽心尽责、好好治理百姓,让百姓受苦。”为此,他特意在寝宫的屏风上,逐一记录下所有都督、刺史的姓名,平日里坐卧之时,都会时时翻看、思索他们的政绩与品行,只要这些地方官员做出惠及百姓、有益于地方的善事,他便会一一记录在姓名旁,作为日后考核升迁的重要依据。

    为了坚守才行俱兼的用人原则,李世民始终坚持不重用才优而行薄之人,许敬宗便是最典型的例子。许敬宗文采出众、擅长文章辞赋,武德年间便被召补为秦府学士,深得太宗赏识其文采。然而,许敬宗虽有过人之才,却德行有亏、品行不端,因此在贞观一朝,他为官三十年,职位始终不过是列曹尹,并无实权;而马周、刘洎等出身寒门、品行端正、德才兼备之人,从白身起步,短短六七年间,便一路升迁至宰相之位。

    究其缘由,许敬宗的文学才华固然出众,马周、刘洎二人虽在文采上无法超越他,但太宗对二人的信任重用与对许敬宗的疏远,根本原因在于许敬宗才华横溢却品行浅薄、德行不堪大任。据《旧唐书·许敬宗传》记载,许敬宗一生贪慕名利、品行不端,是典型的才优而行薄之人。即便后来太宗亲自东征高句丽,许敬宗在驻跸山大捷之时,立于马前奉旨草拟诏书,文辞华丽、文采斐然,深得太宗赞叹与赏识,但太宗始终坚守用人原则,从未放松对官员德行的要求,终其一生都没有对许敬宗予以重用,足以可见太宗对用人标准的严格坚守与高度重视。

    在用人之道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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