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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正德:刚登基便曝光文官弑君》

第29章 通政升院,巡察专敕
��从地方到京师,快马加鞭,昼夜兼程,最快五、七天就能送到。

    皇帝看完,批了,密匣再原路送回去。

    只需十几天便一个来回,以前地方上的大案要案,以前拖三、五个月,甚至三、五年都不稀奇。以后,三、五天就能得到皇帝的指示。

    “无常地,行辕驻地随时随案情变更。”

    巡察寺没有固定的衙门,查到哪里,行辕就设在哪里。

    案子在浙江,行辕就在浙江的某个县衙里,或者某个寺庙里,或者某个驿站里。

    案子转到福建,行辕就跟着转到福建。

    行辕驻地随时变更,谁都不知道巡察寺下一站在哪里。

    今天还在杭州查盐案,明天可能就出现在福州查海防。

    今天还在查灾赈,明天可能就出现在边关核查军备。

    没有规律,没有预兆,没有提前通知。

    地方官想提前准备?

    不知道巡察寺什么时候来。

    想提前销毁证据?

    不知道巡察寺查什么。

    想提前疏通关系?

    不知道巡察寺是谁。

    朱厚照说到这里,语气从凌厉变成了郑重,像是在给一把刀装上刀鞘。

    “巡察期间,巡察寺官员不得单独接触地方官吏。”

    殿内有人微微点头。不得单独接触——这是为了防止巡察寺官员被地方官收买。

    单独接触,关起门来,说了什么,给了什么,答应了什么——没有人知道。

    一杯茶,一顿饭,一锭银子,一个美人——地方官有一百种方法收买一个人。

    但如果不准单独接触,这些方法就全用不上了。

    “如需接见,需要巡察寺内来自六部、三台三个不同部门的官员同时接见。”

    三个人,来自三个不同的部门,三个人一起接见地方官。

    谁想收买,得同时收买三个人。谁想串供,得同时串通三个人。

    一个人被收买了没用,因为另外两个人看着。

    两个人被收买了也没用,因为第三个人看着。

    三个人同时被收买?

    巡察寺的官员是随机抽调的,三个人在接到诏书之前可能根本不认识。

    他们来自不同的衙门,有不同的上司,不同的同僚,不同的利益。

    他们之间没有共同的关系网,没有共同的利益链,甚至连共同的熟人都不一定有。

    想同时收买三个互不相识的人,难度太大了。

    而且三年内不得两次入选,意味着这三个人以后大概率不会再被同时抽调到一起。

    地方官就算花了大价钱收买了他们,这笔买卖也只能用一次,下次巡察来的是一批新人。

    “调查结果,一式多份,巡察寺所有官员都需要在巡察结果文书上,共同签字、画押。”

    调查结果出来后,巡察寺所有官员都要在上面签字画押。

    每个人都要对自己的签字负责,如果调查结果是假的,签字的人全都要承担责任。

    没有人能推卸责任,没有人能说“不是我写的”,没有人能说“我没看”。

    你签了字,你就认了。画了押,你就跑不掉了。字迹是你的,指印是你的,你赖不掉。将来追查起来,按着指印一个个找,谁都跑不了。

    “如有发现徇私舞弊,同组巡察官视涉及情节轻重,轻则全体罢官、黥面流放,重则全体皆斩!”

    殿内有人倒吸了一口冷气,全体——一个人徇私舞弊,全组跟着倒霉。

    不是一个人承担责任,是全组所有人一起承担责任。

    轻则罢官、黥面、流放——官没了,脸上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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