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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顶流经纪人,摊牌了我是富二代》

第50章来时路
编曲,学会了作词作曲。

    他能写出比《晴天》复杂得多的曲子,能用比吉他高级得多的设备,能讲出一大堆普通人听不懂的音乐理论。

    但他最爱的还是吉他,最常弹的还是这首歌。

    不是因为这首歌多高级,是因为它是起点。是他从“喜欢听歌的人”变成“想写歌的人”的那个转折点。

    毕业后他才明白,会写歌的人太多了。

    音乐学院每年毕业几百号人,全国几十所音乐学院,再加上各类综合大学的音乐系,每年涌进市场的音乐专业毕业生多得像过江之鲫。

    他不过是其中一条,不大不小,不好不坏,没有什么特别之处。

    他的曲子不是不够好,是不够好到让人记住。

    他的编曲不是不够精致,是不够精致到让人惊艳。

    他什么都会一点,但没有一样是顶尖的。

    在音乐这个行当里,“还行”是最残忍的评价,因为它不是否定你,是告诉你,你够格了,但不够好。

    够格的人太多了,市场不需要那么多够格的人。

    他的手指在琴弦上动着,前奏弹完了,进入主歌。

    旋律变得更简单了,几个和弦来回换,但那个简单里有一种说不清的力量,像一个人坐在你对面,慢慢跟你讲他的故事,没有什么跌宕起伏,就是平平淡淡的,但你就是想听下去。

    他想起了那些年。

    大学毕业后的那些年。租住在城中村的握手楼里,对面楼的窗户伸手就能够到,白天要开灯,不然屋里黑得像地下室。

    夏天没有空调,一台破风扇对着吹,吹出来的风是热的,汗水把谱子打湿了,墨迹洇开,看不清写的是什么。

    冬天没有暖气,缩在被子里写曲子,手冻得僵硬,写几个字就要哈一口气,键盘上的字母磨掉了好几个。

    他接各种单子,广告配乐、短视频背景音乐、企业宣传片的作曲,甚至给婚庆公司编过入场曲。什么活都接,什么钱都赚,不挑,因为没资格挑。

    他写的那些曲子,大多数时候也只是他自己能听见。

    发到网上,播放量几十,评论两三条,一条是“好听”,一条是“加油”,一条是广告。

    他把那些曲子一首一首地存进硬盘里,硬盘塞满了就买新的,新的也塞满了就把旧的删掉一些。

    删的时候会犹豫一下,犹豫完了还是删了。那些音符像是从来没有存在过一样,从硬盘里消失,从他脑子里消失,最后从这个世界上彻底消失。

    副歌起来了。

    他弹得更用力了一些,不是因为情绪激动,是因为副歌的旋律本身就带着一种“我想喊出来但我知道喊出来也没用”的克制。

    他的手指在品丝上滑动,换和弦的速度比刚才快了,节奏也更稳了,每一个音都落在该落的位置上,不多不少,刚刚好。

    这首歌他弹了没有一千遍也有八百遍了,闭着眼睛都能弹,手指比脑子先动,和弦还没想好,手指已经按上去了。

    他想起自己第一次在台上弹这首歌。

    大学迎新晚会,他抱着吉他从侧幕走上台,台下黑压压的一片,看不清人脸,只能看到手机的灯光在黑暗中晃来晃去。

    他紧张到手心出汗,怕按错,怕弹断,怕唱跑调,怕被台下的同学笑话。

    前奏响起来的时候,他的手在抖,但第一个音出来之后,他忽然就不紧张了。

    因为那一刻他发现,台下的所有人都在听他弹琴。不是敷衍地听,是真的在听。

    整个礼堂安静下来,只有吉他的声音在空气中震动,传到每一个人的耳朵里。

    那种感觉他记了一辈子。

    后来他再也没有过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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