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醉翁痛定思痛,要捧红下一个“胡蝶”,这个人叫陈玉梅,为了不让陈玉梅有被对手挖走的可能,只有一个最好的办法。
就是娶了她:既是她的老板,又是她的老公,这样她就再也不可能离开天一公司,同时还能省一笔演员工资。
邵醉翁就是邵氏电影创始人邵仁枚和邵逸夫的大哥,后来邵逸夫很好地继承了大哥这个省钱的办法。
乐慧贞道:“成交。”
陈非想了想,道:“《YES!》的主编你有没有人选?”
“我发现你这人真是……”乐慧贞无语了,这人除了计划书和钱,其他的真的是什么都没有。
她有些无奈,“正好我这一时半会儿没事情,我们先去把杂志社的事情搞定,对了,报刊督印的牌照、刊号、发行权这些,只过户给公司,不卖给个人,你有没有公司?”
“没有。”
乐慧贞直接一头黑线。
她忍不住问道:“你知道去哪注册吗?”
“不知道,你知道就行。”
乐慧贞彻底没了脾气。
“我真是服了你,走吧,现在去注册公司。”
到了地方,乐慧贞带陈非填表、排队、交材料。
她对这套流程熟,因为跑新闻的时候帮采访对象查过公司资料。
公司名字陈非选了一个:“黑金传媒。”
乐慧贞都懒得问这个名字什么意思。
注册费加印花税,一共两千三百港币,陈非付的钱。
至于注册资金,两人同时出资。
从注册处出来,乐慧贞又道:
“我不得不提醒你一句,如果你要开新杂志社的话,光是刊物督印牌照、登记、印刷备案、发行资质这些就要花至少一个月的时间,更别说报摊铺货、批发商、街头发行、书店渠道全部要自己啃。”
“那我们买一家,直接过户,不用排队审批,当天接手、当月就能出刊。”陈非道。
“买哪家?”
“不知道,你有没有推荐的?”
乐慧贞直接被气笑了:“你连买哪家都不知道,就说要买?”
“你干记者这么多年,肯定知道哪家杂志社快不行了。”
乐慧贞想了想,还真有。
“湾仔有一家,叫《新潮周刊》,三年前创刊的,做时装和美容,定位跟《姊妹》差不多,老板是个女的,姓林。”
她补充道:“据说亏了一百多万,现在顶不住,杂志虽然停了,但刊号还在,发行渠道的合同也没到期,还有几个老员工在守摊子,更主要是没外债。”
“几万块能拿下?”
“她当初投了五十万,那是三年前的事情。”乐慧贞说,“现在估计五六万就卖。”
“带我去。”
“你真要买?”
“钱都准备好了,为什么不买?”
乐慧贞发现自己竟然无法反驳。
干脆再帮陈非约了个律师,随后三人驱车去湾仔。
《新潮周刊》的办公室在一栋老旧的写字楼里,三楼,门牌上挂着褪色的铜牌。
乐慧贞之前来采访过这家杂志的老板,熟门熟路带陈非去找到老板。
乐慧贞上前说明来意。
老板林太看了陈非一眼,随口道:“你要买我的刊号?”
“杂志社整体打包。”陈非点点头,“刊号、发行渠道、办公设备、员工。”
林太苦笑了一下:“我那些员工早就走光了,现在就剩三个人,排版、制版、行政,三个全是熟手,你要的话,一起带走。”
“多少钱?”
“八万。”
乐慧贞还价:“
-->>(第2/3页)(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