呢。”
“不可能,在外面打工一年多了,没朝家里拿过一分钱,全都花在女人身上了,要不然我嫂子也不会跟他离婚。”
“你父母也不说他?”
“谁说也没用,都是我妈惯的,现在想管也管不了了。”
“各有各的活法,管好你自己就行了。”
“欠杨总这么多钱,我拿什么还啊?”
“还什么还?说不定哪天你妈就成了他丈母娘了,让他出点钱不应该吗?”
“真讨厌,你能说点别的吗?”
“晚上别走了,我们好长时间没在一起了。”
“行,我有好多话要跟你说。”
小董回到王家峪,见到彩云和玉强后,对有翠的事没敢多问,只是表达了哀悼之情,并安慰树杰节哀顺变。
没几天,树杰提交的申诉书就有了结果,县公安局裁决书认定,唐岭镇派出所关于张有翠卖淫一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正确,决定维持。
树杰和奶奶商量,决定聘请律师,向法院提起诉讼。接受委托的律师事务所指派陈律师担任该案的诉讼代理人。
陈律师到派出所查阅了卖淫裁决的案卷材料,找案件承办人和见证人了解情况,又到元宝饭店和王家峪进行调查取证。
三大头听说有翠的案子要上法院,突然感到紧张起来,担心自己会不会受牵连。他觉得唐警官这次实在是太过分了,造成有翠喝农药自杀身亡。他只知道有翠留下了遗书,但不知里面写了什么内容,如果她把整个过程都写下来,自己肯定也脱不了干系。他既觉得对不起有翠,也不敢得罪唐警官。
当律师问他为什么他会出现在案发现场时,他只是吞吞吐吐地说:“唐警官找到我,说快到月底了,他上半年的案件数还未完成,便带我到发廊、歌厅去查卖淫嫖娼,结果一无所获,感到很扫兴,就来到向阳饭店我的包间喝酒。酒后,他说有翠嫂子挺风骚的,跟许多男人睡过,让我陪他过去看看,我就答应了。”
律师又问他:“你确认当时就你和唐警官两人去找张有翠的吗?”
“是的,这个我可以确认。”
“你在案发现场看到了什么?”
“那天我喝多了,只记得我和唐警官进了元宝饭店,后面的事我都记不清了。”
“证人证言上的签字是你签的吗?”
“这我也记不清了。”
陈律师根据调查取证结果,很快就起草了起诉书。
起诉书认为,本案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首先,本案现场没有抓到嫖客,也没有其他证据证明有嫖客存在,卖淫从何谈起?第二,本案的另一名执法人员承认,事发当晚他没到现场,笔录上签字是事后补签的,证人王富祥也可以证明这个事实。因此,执法程序不合法;第三,现场勘验检查和张有翠的口供记录的时间和内容有多处涂改,证据的真实性存疑;第四,笔录上没有张有翠的签字,只是按了手印,当事人的遗书证实手印是被强行摁上去的,该笔录存在伪造嫌疑;第五,证人王富祥在接受调查时表示,案发当晚他喝多了,对案发现场的事记不清了,证人证言上是不是他签的字也记不清了。所以,我们认为这份证人证言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存疑。因此,请求法院撤销唐岭镇派出所关于张有翠的卖淫裁决。
关于控告唐警官和三大头,律师认为没有证据可以指控两人,彩云和树杰也同意暂时搁置控告问题。
诉状提交法院后,彩云对树杰说:“申诉可能需要一段时间才能有结果,你是不是该回去上班了?”
树杰道:“好吧,有什么情况,随时呼我。”
唐岭的元宝饭店,经过一段时间的停业休整又重新开业了,彩云临时负责这里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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