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她住在一座用石头和土坯砌成的城市里,我住在一个有电梯和Wi-Fi的公寓里。她每天敲石头,我每天敲键盘。看起来毫无交集,风马牛不相及。
但当我读到那卷手稿的时候,当我看到那句“在成为传奇之前,我只是一个爱上不该爱的人的傻女孩”的时候,我突然觉得我们之间有一条看不见的线。那条线穿越了一千三百年的时光,穿越了雪山、沙漠、平原,穿越了战争、死亡、眼泪,把她的心和我的心连在了一起。因为我们都曾经是“傻女孩”。都曾经为了某个人义无反顾。都曾经以为那个人就是全世界。都曾经在深夜里哭过、笑过、绝望过、又重新燃起希望过。
区别在于,她把这些“傻”活成了一种力量。我没有。
或者说,我还在努力。
巴基斯坦的考古学家在邮件的最后写了一句话:“如果你来,我带你去看看那座废墟。月亮最圆的时候,还能听见公主的叹息。”
我没有回复那封邮件。不是不想去,是不敢去。我怕去了之后,站在那片废墟上,听着风穿过洞穴的声音,会忍不住哭出来。我也怕去了之后,发现那里的月亮和上海的月亮没有什么不同,发现所谓的“叹息”只是风沙摩擦石壁的声音,发现一切浪漫的想象都是我自己编造的。我不想破坏那种想象。我想让侯赛因纳普永远是我心中的侯赛因纳普——一座被月光照亮的、飘荡着公主叹息的、封存着一千三百年时光的、美丽的废墟。邱莹莹也永远是我心中的邱莹莹——那个从雪山上下来的、手指粗糙的、一辈子只爱一个人的、傻傻的、美丽的公主。
前些天整理书架,从一本很久没翻过的旧书里掉出一张照片来。照片已经泛黄了,边缘有些卷曲,但画面还很清楚。那是大学时代的我和另一个女孩,站在教学楼的天台上,笑得没心没肺。阳光很好,风很大,把我们的头发吹得乱七八糟。那个女孩是我当时最好的朋友,我们形影不离,无话不谈,以为这辈子都不会分开。后来呢?后来毕业了,各奔东西,渐渐断了联系。偶尔在朋友圈里看到她的动态——结婚了,生孩子了,升职了,搬家了——我会点个赞,偶尔评论一句“好久不见”,她回一个笑脸,就没有然后了。
我看着那张照片,突然想起邱莹莹和帕瓦蒂。她们也是最好的朋友。帕瓦蒂给邱莹莹做衣裳,给邱莹莹生孩子,给邱莹莹守城。她们一起敲了几十年的石头,一起养大了小莹莹,一起送走了阿伊莎和法蒂玛。帕瓦蒂走的时候,邱莹莹握着她的手,说:“你帮我去跟公主说,说我想她。”
什么是美丽?这就是美丽。是一种经得起时间冲刷的东西。时间可以让照片泛黄,可以让记忆模糊,可以让诺言变成谎言,但磨不掉真正的美丽。因为真正的美丽不是长在脸上的,是长在骨头里的。骨头不会褪色,不会变质,不会因为岁月的流逝而贬值。骨头只会变得越来越白,越来越硬,越来越像一柄被无数次打磨过的刀。
邱莹莹的骨头,就是这样的骨头。
她的美丽,就是这样的美丽。
这让我想起她手指上那枚银色的戒指。
新月环绕着三颗星辰——那是侯赛因纳普王室的信物,是阿里母亲留下的遗物,是阿里在监狱里想了一千遍、出来之后终于鼓起勇气戴在她手指上的戒指。那枚戒指她戴了一辈子,从年轻戴到老,从手指纤细戴到关节粗大,从银光闪闪戴到颜色发乌。后来戒指太小了,戴不进去了,她就用一根红绳穿着,挂在脖子上,贴在胸口,贴着那块双凤绕柱的大唐玉佩。
一枚戒指,一块玉佩。一件来自巴格达,一件来自长安。两件东西贴在一起,在她胸口待了一辈子。那是她的来处和归处。来处是雪山,是父亲的玉,是那个她从未见过的长安。归处是侯赛因纳普,是阿里的戒指,是那座她建了一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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