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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袖兰宫》

七卷133、雷霆(下)
巡之时,私自托两淮盐政高恒售卖人参牟利。

    其四,以亲王身份,向各处织造、税关等购买蟒袍、朝衣、刺绣、古玩以及优伶,却只给极少的本钱,实际等于是向各织造和税关勒索,要各处官员来承担那些购买置办的费用!

    皇帝对此,实在痛心。以高恒身份,为慧贤皇贵妃亲弟,身担两淮盐政的要职,尚且不敢不遵从弘曕,且不敢向皇帝奏明实情;皇帝担心将来若有皇子仿效,那还有谁敢向皇帝奏明了?

    其五,弘曕生母为雍正爷谦妃。今年谦妃千秋时,皇太后曾谆谆嘱咐弘曕,预备称祝之仪陈设宫陛为果亲王母妃增辉。可是弘曕却抗旨不尊,将皇太后的嘱咐置若罔闻,后经皇太后多次垂询,却将矛头指向皇帝,说是皇帝不给谦妃加赐称祝,所以他也才没有预备的。

    皇帝怒叱:“殊不知谦妃位分,原非和亲王母裕贵妃可比。裕贵妃年长于皇太后,朕孝奉皇太后其次即应致敬裕贵妃,是以自六旬以来隆礼称祝。”

    而谦妃身份低微,母家辛者库下女子,在雍正年间进宫初封只是答应。便是后来生下皇子,在雍正爷驾崩时也只到嫔位。还是皇帝自己登基之后,尊为“皇考谦妃”。这样的身份自然不能与和亲王弘昼的生母裕贵妃相比。

    况且裕贵妃比皇太后年岁还大,而谦妃却年轻,甚至比皇帝还要年轻三岁,今年才刚刚五十岁。按着宫内的规矩,先帝留下的嫔妃与嗣皇帝,在五十岁之前是不准相见的,故此皇帝道“朕遵祖宗成训,向不相见”,故此不能如皇帝对待裕贵妃那般,亲自祝寿、侍膳;可是皇帝给谦妃的份例却是何曾少过一点去?

    反倒是弘曕,原本允礼曾享亲王双俸,故此家资颇丰,弘曕过继给允礼,府中家资甚厚。且以弘曕这几年开煤矿占民产、又占各织造税关便宜的做法儿,他实在是不缺钱,却反倒每次进宫向谦妃请安时,反倒向谦妃“多所索取”。皇帝怒叱:“岂为人子者所宜出此耶?!”

    其六,此次九洲清晏失火,诸王并皆进内。弘瞻所居最近,可是他却是最后才到的,且嬉笑如常,毫不关念。

    皇帝在第六条,才终于引到了这次失火之事。

    皇帝用心颇深,有意将失火之事隐到第六条才徐徐说出。

    其七,皇帝又从眼前最近这场失火,倏然宕开,回溯多年前的旧事:皇帝刚登基不久时,弘曕与和亲王弘昼至皇太后宫请安时,竟然跪坐于皇太后宝座之旁,就在皇帝所跪坐的距离——原本君臣有别,弘曕和弘昼便是手足兄弟,也应该比皇帝所跪之地更远些才是。

    且在对雍正爷的称呼上,唯有皇帝一人才可称呼“皇考”,可是弘曕和弘昼却也如此称呼。当年雍正爷的兄弟在称呼康熙爷的时候儿,都只敢称“圣祖仁皇帝”,以庙号、谥号这样的尊号相称;叔父辈已有此先例,可是弘曕和弘昼还是不懂规矩,僭越了礼数去。

    这便是自恃手足兄弟,便不分君臣之别了。

    七条罪过一条一条数落出来,便如同将弘曕这些年的新账旧账合拢在一块儿,一次算了个清楚。

    皇帝最后决定,将果亲王弘曕革去王爵,赏给贝勒,永远停俸,以观后效。

    其兼摄的都统、内廷行走、管理造办处、圆明园各执掌等职务,概行解退。

    弘曕至此,除了一个贝勒的宗室爵位之外,已是所有的差事都没了,再也不能从朝廷拿到一两俸禄,只剩下一根光秃秃的黄带子,只能守着目下的财产坐食山空去了。

    而和亲王弘昼有些可怜,因皇帝在清算弘曕时,最后一条提及了当年弘昼与弘曕一同在皇太后驾前跪坐无状的旧事,自不能只罚弘曕一个,便将弘昼也一并罚俸三年。

    只是和亲王弘昼这处罚,与弘曕的比起来,实在是轻得太多太多,一个天上一个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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