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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18:红星闪耀德意志》

第220章 对奥堡事件的处理
付不起,工人阶级付不起。”

    “解决问题不能仅仅停留在批判上,我们需要的是,在坚持集中统一领导以应对严峻外部形势和快速重建任务的同时,锻造出足以遏制官僚主义漠视、捍卫劳动者基本权利的制度铁拳。”

    “现在,我宣布以下决定,即刻生效,并提交全国委员代表大会审议成为法律或强制规章:”

    第一,关于责任追究。

    “内务部安全委员会的同志们,立即逮捕奥堡工厂厂长、生产副厂长、仓储主任等人,以‘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立案侦查,公开审判。

    莱茵兰-普法尔茨州工业局局长,撤职逮捕,追究监管渎职责任。路德维希港市市长、化工部相关司局负责人,立刻停职,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和工农检察院联合调查其责任。

    我本人,作为人民委员会主席,对全国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扣发本年度全部职务津贴,注入‘奥堡事故特别抚恤基金’。”

    第二,关于全国整顿的问题。

    “ 自明日起,启动全国范围的安全生产大检查。

    台尔曼同志,由内务部安全委员会牵头,工会、劳动部、各工业部门参与,组成联合检查组。

    检查对象包括所有化工、采矿、冶金、发电、大型建筑工地及其他高危场所。

    我们这次的检查标准就一条:是否存在可能立即危及劳动者生命安全的隐患。只要存在,不管产值多重要,不管订单多紧急,立即勒令停产停业!什么时候整改达标,什么时候由联合检查组签字批准复工。谁敢阳奉阴违,谁就坐牢!”

    台尔曼沉声应道:“是!主席同志。我会亲自带队抽查。”

    第三,关于制度重建。

    “我们要赋予工会‘安全一票否决权’。

    修订《工会法》和《安全生产法》。任何生产指令、作业安排,只要基层工会选举产生的安全生产委员会认定存在不可接受的风险,有权当即要求暂停执行。

    争议由上级劳动仲裁委员会在24小时内裁决,裁决期间必须停工。赋予工人安全代表有越级直接向中央劳动保护部门和安全委员会报告的权力,不受行政层级阻碍。

    彻底改革经济管理干部考核体系。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主要领导一律免职,并依法追责。我们要让所有干部明白,安全生产和工人福祉,才是他们最重要的‘政绩’!

    设立‘全国安全生产警示日’。每年3月16日,全国所有工矿企业停工半天,进行安全反思、教育、演练。

    加速推进‘危险工业设施周边居民区搬迁改造’国家专项计划,提高优先级,纳入下一个五年计划核心项目。财政部和计划委员会重新调配资源。

    成立直属人民委员会的‘国家工业安全技术研究院’,专注于事故预防技术、防护设备、应急处理和标准制定。要吸纳最有经验的工人技师和工程师参与。”

    韦格纳说完这些,停顿了片刻,看向卢森堡和李卜克内西:

    “这些措施,旨在给工会赋予职能,给干部考核扭转方向。

    它们需要在苏维埃代表大会的讨论和监督下完善,但方向必须明确。

    我们既要集中力量办大事,又要确保这力量不被滥用、不异化为对劳动者自身的压迫。

    这是社会主义民主与集中如何在实践中辩证统一的新课题。我邀请二位同志,亲自参与相关法律和考核细则的起草与监督委员会。”

    “我们同意参与。”

    卢森堡最终表态,

    “但我们会密切关注执行过程,防止新规章在官僚体系中走样。”

    “欢迎同志们的监督。”

    韦格纳点头,

    “最后,关于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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