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手下直接炸开,指甲击打琴弦的声音犹如暴雨倾盆。
清脆而急促的吉他声在录音棚里炸开,节奏感强得让人头皮发麻。
大卫看直了眼。
他本来以为林季只是个会写流行歌的偶像,没想到这吉他功底这么扎实,这扫弦的力度和速度,绝对是下过苦功夫的。
林季面无表情地弹完一小段,把吉他交还给大卫。
语气依然平淡:“就是这种感觉。骚气一点,放开一点。别收着,越夸张越好。”
大卫彻底服气,态度180度大转弯:“懂了,交给我。”
林季转头看向马特:“
康佳鼓的底鼓要沉,手上的拍击声要脆。副歌高潮的时候,你要把整个场子的气氛推上去,不要怕抢了人声的风头。”
马特重重地点了点头,比了个“OK”的手势。
林季拍拍手:“好,大家先过一遍伴奏,找找感觉。”
接下来的几个小时,林季在控制室里化身为一个吹毛求疵的音乐暴君。
“鼓点再密一点!马特,不要收着,放开打!你没吃饭吗?”
“保罗,贝斯的律动不对!第三小节的滑音太生硬了,重来!”
“大卫,吉他的扫弦速度还要提!我要听到那种吉普赛式的热情,而不是在咖啡馆里弹给小女生听的调调。”
“再来一遍,副歌进管乐的时候,小号的音色再脏一点。”
“再来一遍。”
“再来。”
林季对着麦克风不断下达指令。
一遍又一遍的重录,乐手们被折磨得满头大汗,但他们清楚,每一遍重录,效果都在肉眼可见地提升。
这个二十二岁的小子,耳朵灵得像声呐。
而且他从来不会含糊地说“感觉不太对”“再来一遍试试”。
他给的反馈永远是具体的——哪个小节、哪个音、往哪个方向修、修多少。
精确到让人无从反驳,只能乖乖照做。
林季戴着监听耳机,身体随着节奏轻轻摇摆。
脑海中,那场属于失恋者的盛大狂欢正一幕幕上演。
他时而拿起对讲机,对某个乐句的细节提出修改,时而又完全放手,让乐手们自由发挥,捕捉那些灵光一闪的即兴火花。
整个录制过程,在林季的高压指挥下,高效得惊人。
直到傍晚六点,林季听着最后合成的音轨,终于满意地点了点头。
这才是他想要的效果。
乐手们如释重负,陆续从棚里走出来,收拾乐器准备离开。
大卫出门的时候停了一下,敲了敲门框。
“嘿,J。”
林季抬头看他。
大卫认真地看着他,语气诚恳:“下次有活,叫我。”
林季看了他一秒,嘴角微微勾起,点了下头:“好。”
林季继续坐在控制室里,独自完成最后的人声贴合与缩混调整。
等他从录音室出来,外面天已经黑透了。
林季拒绝了卢克共进晚餐的提议,独自开着那辆银灰色的奔驰跑车回家。
刚开上日落大道,车载蓝牙响了。中控屏幕上闪烁着“林婉女士”的名字。
林季按下接听键:“喂,妈。”
“喂,小季啊。”林婉的声音透着掩饰不住的兴奋,“妈刚看了新闻!你是不是谈对象了啊?”
林季心想平时不看新闻的老妈消息还真灵通。
“对,谈了。”
“哎哟,照片上那姑娘真俊!眼睛蓝得像宝石一样!”林婉乐得合不拢嘴,“什么时候带来给妈看看?”
“还早呢。”林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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