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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泊宁争霸赛》

40.余灰·归途(求月票求打赏!)
看到这封信,说明我不在了。

    我不知道该怎么开头。我写过很多次开头,每次都撕掉了。因为每一句话都觉得不对。太轻了配不上你,太重了又怕吓到你。

    最后我决定什么都不修饰。就写。想到什么写什么。

    我想告诉你一件事——我第一次见到你的时候,不是在你摆摊的时候。是在更早之前。

    民国十三年。我十岁。你八岁。

    那天你在巷子口玩泥巴。不是普通地玩——你在用泥巴捏花。捏得很丑,歪歪扭扭的,但你能看出来是花。你把泥巴花插在一根树枝上,然后举着树枝在巷子里跑,一边跑一边喊“卖花喽,卖花喽“。

    我站在家门口看着你。看了很久。

    我娘问我看什么。我说“那个妹妹在卖花“。我娘笑了,说“人家在玩,你当真了“。

    但我当真了。

    从那天起,我就觉得——你以后一定是卖花的。

    后来你真的卖了花。不是用泥巴捏的了——是真的花。雏菊。白色的。干净的。像雪一样。

    我每次路过都买一枝。不是因为花好看——是因为是你卖的。

    你从来不记得我。每天有那么多人路过你的摊子,你不可能每个人都记得。但我记得你。我记得你每一个表情。你开心的时候会哼歌。你难过的时候会咬嘴唇。你无聊的时候会用剪刀戳泥土玩。

    有一次我看到你在哭。不知道为什么。你低着头,眼泪一滴一滴地砸在花瓣上。我想走过去问你怎么了,但我的脚像灌了铅一样挪不动。

    最后我走了。走了很远,又回头看了一眼。你还站在那里,低着头,肩膀一耸一耸的。

    那天晚上我做了一个梦。梦见我走过去,站在你面前,递给你一块手帕。你抬起头,看着我,不哭了。然后你说——“谢谢。“

    梦醒了之后,我把手帕真的准备好了。第二天路过你的摊子,手帕揣在口袋里,攥得出汗。但走到你面前的时候,我还是什么都没做。只是买了一枝雏菊,说了句“多少钱“,付了钱,走了。

    手帕在口袋里放了一个月。最后洗了,叠好,收进了抽屉。

    现在想想——我真是怂。

    如果时间能倒流——

    不。不说这个了。

    沈念。

    这封信我写了很久。从民国三十五年开始写,写到三十七年。写了撕,撕了写。最后剩下的这几页,是我在北城墙下面写的。不是之前寄给你的那封——那封是绝笔。这封是——

    我不知道这是什么。

    不是情书。我没那个本事写情书。

    不是遗书。遗书已经写过了。

    就是——一些话。一些我想对你说但一直没说出口的话。

    现在说了。

    不管你能不能听到——

    我说了。

    这就够了。

    张泊宁

    民国三十七年冬

    沈念读完这封信,坐在柜台后面,一动不动。

    窗外的阳光照进来,落在信纸上,把那些铅笔的痕迹照得清清楚楚。有些字被泪水晕开过——不是她的,是写信人的。和上次一样。他在写这封信的时候,哭了。

    十岁的张泊宁,站在家门口,看着八岁的沈念在巷子口捏泥巴花。

    他记得。

    他记得她八岁的样子。

    她自己都不记得的事,他记得。

    沈念低下头,把信纸贴在胸口。

    心跳在加速。不是因为恐惧,不是因为悲伤——是因为一种巨大的、汹涌的、几乎要将她淹没的——

    被看见的感觉。

    十岁那年捏泥巴花的事,她自己都忘了。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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