里带着几分难得的俏皮。
凌烽笑了笑,便在大厅里找了张椅子坐下。他掏出手机给秦明月发了条信息,说今晚在红梅山庄这边吃顿饭,晚些回去,让她不用等他。秦明月很快回了一条“知道了,开车小心”,简洁利落,一如既往地没有多问。
由于只有蓝梅与凌烽两人,蓝梅只做了三个菜一个汤——红烧肉、清蒸鲫鱼、清炒时蔬,外加一碗番茄蛋花汤,配上焖得恰到好处的白米饭,简简单单的一桌家常便饭。菜虽然不多,但每一道都做得极为用心。红烧肉的酱色均匀油亮,肥瘦相间的五花肉被炖得酥烂入味;鲫鱼蒸得恰到好处,鱼肉嫩滑,淋上热油和蒸鱼豉油之后香气四溢;青菜炒得碧绿爽脆,火候拿捏得恰到好处。
两个人在大厅的圆桌前相对而坐。窗外暮色渐浓,远处的梅林在晚风中轻轻摇曳,大厅里只亮着一盏暖黄色的吊灯,将整张桌子和桌旁的两个人笼罩在一圈温暖的光晕中。
也许这样的家常便饭对于凌烽而言再简单不过——他在老宅里几乎每天都吃刘梅做的家常菜——但对于蓝梅来说,这一顿饭却显得意义非凡。这是这么多年来,第一次有一个男人能够如此坐下来陪着她吃一顿她亲手做的饭。这些年来,凭着她的条件,有着无数的男人为她而趋之若鹜,能在红梅山庄的宴会上与她共饮一杯都是莫大的荣幸。但那些觥筹交错间的笑容和恭维,都是生意场上的应酬,与自己家里这一盏灯、一桌菜、一个人,完全是两码事。
对于凌烽,她只想着能够与他坐在一起吃这样一顿家常便饭,就是一种幸福的感觉。这份简单和自在,对她来说,比任何奢华的宴席都更珍贵。
“味道如何?”蓝梅看着凌烽夹起一块红烧肉送进嘴里,吃得津津有味的模样,芳心一暖,忍不住问道。
“挺好的啊,真没想到梅姐你的手艺也这么赞。”凌烽笑着竖起大拇指,又夹了一块鱼肉塞进嘴里,含糊不清地补充道,“尤其是这红烧肉,烧得恰到好处,肥而不腻。跟刘姨的手艺比起来,你们俩各有千秋。”
“真的不错吗?你可不要故意这样说来哄我高兴。”蓝梅说着,但眉梢眼角的笑意已经出卖了她内心的欢喜。她拿起筷子自己也夹了一块,细嚼慢咽地品了品,才放心地点了点头。
“这还能有假?真的是挺好吃的。”凌烽将碗里的米饭扫荡了一大半,又夹了一大筷子青菜,吃得风卷残云。他在训练室里打了一下午的沙包,又经历了方才那番折腾,体力的消耗着实不小。
“那你多吃点吧,我再给你盛碗饭。”蓝梅说着,很自然地接过凌烽的空碗,起身走到厨房里又给他满满地盛了一大碗米饭,端回来放在他面前。
这已经是第三碗米饭了。凌烽接过碗,继续大口地扫荡着桌上的菜肴。蓝梅自己没有吃多少,大部分时间都在看着凌烽吃饭。她托着腮,手肘撑在桌面上,目光中带着一种自己都没有意识到的温柔。她忽然觉得,这样看着一个人吃饭,竟然也是一种享受——那个人吃饭的样子毫不做作,每一口都吃得认真而满足。
没一会儿,凌烽又将第三碗米饭和桌上剩下的菜扫荡得干干净净。他放下筷子,摸了摸肚子,满足地叹了口气。
蓝梅看着干干净净的盘子和空了的饭碗,禁不住一笑,问道:“还吃吗?”
“梅姐,这下真的是饱了。再吃可就要撑破肚皮了。”凌烽连忙摆手。
“我突然发觉,看着你吃饭也蛮好的——”蓝梅下意识地开口说着,话刚出口她脸颊便是一红,像是意识到了这句话里的某种意味。她急忙站起身掩饰般地收拾起桌上的碗筷,“我先去洗碗了,你坐一会儿吧。”
说着她便是手脚麻利地将碗筷收进托盘,脚步急促地朝着后面的厨房走去。
凌烽看着她匆匆离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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