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意外。
如果因为困难选择逃避,跟魔物入侵时代选择当魔物走狗的野蛮人又有什麽区别。
李维确实准备去黄金王国,不提两个月後的法系职业者交流会。
他缺少的1阶雷系、风系、冰系、链金系、光系法术传承,也要在黄金王国解决。
多参加一个冒险者公会活动,兴许能得到更多好处。
一念至此,李维竖起大拇指,赞同道:「会长,您是有大智慧的人。」
朗西斯「嘿嘿」一乐,拍着李维肩膀,嘱咐道:「好好干,两个月後代表滚石镇地区去黄金王国参加公会活动,我有的是好处给你!」
健壮的小老头嘀咕着「票选最努力冒险者小队」的事走进冒险者公会,路过骨头和杜隆时,鼓励道:「绿皮耗子、小番薯,你俩记得带好金币,来找老子上课!」
骨头对朗西斯的称呼没反应,杜隆一怔,不是小地缸吗?
又成小番薯了?
哪个更种族歧视?
算了。
朗西斯这死老头的胡子比舞女屁股都白,肯定没几年好活了,懒得跟短命种计较。
「骚鹿角,你就使劲勾引我吧!」
骨头的宽剑如此说道。
「嘿!骚鹿角,看这里,我有大宝贝给你看!」
滚石镇冒险者公会的木门如此说道。
「第一次见这麽勾人的鹿角,我都流口水了————」
一时间,李维周边所有的物品,无论是武器装备,还是吱呀作响的木门,纷纷对鹿角魔人的鹿角展开语言骚扰。
嗡嗡隆隆,比他去舞女街逛街遭到一堆舞女拽着他胳膊,嚷嚷着免费之类的话语骚扰还烦人。
李维正要去解决这个麻烦的时候,约翰从远处跑了过来。
隔着老远就热络喊道:「李维!李维!是我,约翰!」
约翰眼神捕捉到混迹在骨头、杜隆身旁十余米处,以搬运冒险者收获为藉口,实际出不上力的地精咀嚼身影,暗骂一声:「这个死狗」。
快步跑到李维身边,热情道:「我刚听说你从外面回来了一你是我最好的朋友,我必须第一时间赶来为你庆贺。」
李维闭着眼睛都能猜出约翰用意。
这家伙无利不起早。
他眼下还有更重要的事,扔下一句:「待会见。」
拽上萨曼莎就往冒险者公会跑去。
约翰一怔。
心想:「坏了,李维真跟死地精咀嚼勾搭上了?」
他站在原地徘徊不定,琢磨着怎麽给李维让点好处。
城门处的眼线告诉约翰。
李维完成屠杀1阶黑龙级魔物鹿角魔人的任务。
这份战果在滚石镇哥布林组冒险者小队里,足以印证尤利娅小队含金量。
约翰很清楚李维的实力提升速度。
他亲眼看着李维从靠女人吃饭,到今天杀死1阶黑龙级魔物。
全程只用了三个月。
这点时间,对其他生灵而言,只是夯实战技、练习新法术的简短时间。
可李维呢。
三个月,完成巨大蜕变!
约翰明白,再跟以前似的端着架子等李维上门交易,以後就没机会跟李维交易了。
这种强者,是滚石镇商贩们眼中的香饽饽。
没人会拒绝和李维交易,且每次交易都会给足李维情绪、利益价值。
比起他人,约翰还知道李维具有解构魔力石碑的能力。
他无法接受失去李维这位潜力十足的大客户。
一念及此。
约翰暗暗决定。
要在接下来的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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