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属颗粒感。
放在地球上,这就是典型的开口跪沧桑烟嗓,有点类似陈奕迅和李宗盛的结合体。
但在蓝星这个畸形推崇飙高音的乐坛里,这种浑厚的男中音没人待见,注定只能在街头吃灰。
更要命的是,这年轻人的发声方式错得离谱。
那首《爱在尖沙咀》本来就是流水线上的口水歌,旋律黏糊,歌词狗屁不通。
偏偏这小子为了迎合市场,硬生生掐着嗓子,把男中音往高音区死拽。
声音扁平不说,还带着极度刺耳的撕裂感。
“暴殄天物。”
凌飞冷哼了一声,松开洛晓依的手,双手插兜,溜达着朝那个街头歌手走去。
洛晓依嘴角勾起一抹看戏的笑,乖巧地退后半步,安静跟在后面。
老王一看来活了,眼睛直放光,立刻打手势让摄影师把长焦镜头推过去。
直播间的观众瞬间精神一振。
“卧槽,大魔王要干嘛?”
“这哥们唱得跟公鸡打鸣似的,凌爹不会嫌吵要去拔他音响线吧?”
“前方高能预警!凌爹的乐理DNA动了!”
年轻男人闭着眼睛,正准备深吸一口气,拉一波爆发高音,好歹骗几个硬币吃晚饭。
“停。”
一个不咸不淡的声音突然在耳边响起。
年轻男人吓了一哆嗦,手里的吉他扫弦当场跑偏,发出一阵刺耳的“呲啦”声。
他睁开眼,刚想骂街,却被眼前两人的气场生生堵了回去。
面前站着的男人压着黑色鸭舌帽,双手插兜,浑身透着股懒散劲儿。
旁边站着的女人戴着墨镜,气场强得像能把这几平米的空气都冻结。
“先生,你想点歌?”年轻男人强压着火气,用蹩脚的普通话问。
凌飞居高临下地看着他,眼神挑剔得像在看一块废木头。
“你想把自己的声带毁了,可以直说,不用这么折磨我的耳朵。”
年轻男人愣住了,随后脸“腾”地一下涨得通红。
“你什么意思?我唱得不好听,你走就是了!来砸场子是不是?”
“你唱得不是不好听。”凌飞眼皮都没抬一下,语气毫不留情。
“是烂。烂透了。一首垃圾口水歌,被你唱得连垃圾都不如。”
年轻男人猛地站起来,握紧了拳头。
“你懂个屁!现在就流行飙高音!我不这么唱,谁给我钱吃饭!”
“所以说你蠢。”
凌飞不仅没退,反而往前逼了一步,气场瞬间拉满。
“你有这么好的一条男中音嗓子,自带金属颗粒感,不去打磨胸腔共鸣,反而去学那些阉党掐着脖子吼高音?你刚才唱到C4的时候,气息完全没沉下去。你靠的是喉结强行上提和挤压声带,你这不叫唱歌,叫拿砂纸磨嗓子。”
年轻男人猛地瞪大了眼睛,拳头都僵住了。
他虽然是个野路子,但基本乐理还是懂的。
他在街头混了三年,从来没遇到过哪个路人能一口报出音阶,甚至精准到可怕地点出他的发声位置错误!
“你的横膈膜是摆设吗?”凌飞语速极快,根本不给他喘息的机会。
“鼻腔共鸣不对,头腔完全封闭。你刚才拉长音的时候,小腹是松懈的。就你这种唱法,再过半年,你的声带就会长出小结,到时候你连说话都漏风。”
男人被喷得哑口无言,冷汗顺着额头就下来了。
他张了张嘴,却反驳不了一个字。
因为对方全说中了,他最近每天唱完歌,嗓子都疼得像刀割,吐痰都带着血丝。
“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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