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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则怪谈我在地狱当BUG》

第148章 灯数
合起来,推出一个更冷的东西。

    灯是名字的存根。

    有人从册页上撕走一页,存根就少一分火。

    沈夜直起身。

    他说:“我想通这一层为什么叫第七层了。”

    零号说:“为什么。”

    沈夜说:“因为这一层不是楼,是册子里的第七页。”

    守灯人三人回来的时候,脚步还是没有声音。

    为首的灰外套把灯提得比先前低了一些。

    她站定以后先开口。

    她说:“这里的规矩三条。”

    她说:“看灯不点灯。”

    她说:“点灯不灭灯。”

    她说:“灭灯的人要把自己那盏留下。”

    三句话说完,她把灯往前提了半寸,像要照沈夜的脸。

    沈夜没有躲。

    他问:“灭灯的是谁。”

    她没有答。

    她只说:“你数过灯了。”

    沈夜说:“数过了,十二座,亮十一盏。”

    他说:“灭的那一盏,是不是三年前就灭了。”

    她看了他一眼。

    她说:“你问的是数,不是人。”

    沈夜在心里把这话翻了一遍。

    问数不问人,意思是不答人的事,可数可以给。

    他就换了个问法。

    他说:“灭灯是外力,还是内因。”

    这一次她答了。

    她说:“有人接走一笔账,灯就少一分光。”

    沈夜把三条规矩和这一句对在一起。

    看灯不点灯,是不许动别人的名字。

    点灯不灭灯,是点下去就得担着。

    灭灯的人留下自己那盏,是把自己也记进册子。

    三条规矩表面上管灯,实际上管账。

    灯是名字的存根。

    碎片是册页被撕下来的那几页。

    第七层的系统本质,是一本记账的册子,门、灯、刻痕、碎片,都是这本册子的不同页码。

    他把这一整套推完,站在原地说了一句。

    他说:“这本册子有账,没有理由。”

    零号在旁边问:“没有理由怎么了。”

    沈夜说:“没有理由的账,才要人天天去填。”

    他做完这句结论,先做了一件事。

    他问守灯人:“三条规矩管的是谁。”

    守灯人看了他一会儿。

    她说:“灯在这儿,规矩就管提灯的人。”

    沈夜把这句话翻了一遍。

    管提灯的人,不管看灯的人。

    他站在一盏亮着的灯旁边,把手伸到灯下。

    他离灯芯两指,没有碰到。

    灯线没有变。

    他又把手伸到灯正上方,还是两指。

    灯线依然没有变。

    他把手收回来。

    他确定了,看灯的人手伸到哪里都不算数。

    算数的动作只有一个,点。

    他把这一条记住,记住的时候他想的是另一个问题。

    看灯的人如果替别人点,会怎样。

    他没有试。

    这一层里试错要付的代价,他还不清楚。

    他退到墙边,把自己身上那几张纸摸了一遍。

    他摸着册子残页的边。

    残页的边现在已经有点毛。

    他没有拿出来照灯。

    他想起第七层入口那张纸上的字。

    借出的东西不还,灯就一直亮着。

    这一句话和三条规矩能对上。

    还了,灯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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