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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下债》

第40章 母亲的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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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列了。”

    “救急事实呢?”

    “也列了。”

    “两行分开?”

    “分开。”

    她点头。

    父亲活下来了。

    不是因为他终于被证明从未做错。

    而是因为账上不再允许用一件错,替另一件不存在的罪凑够死刑。

    ···

    萧承晏站在石阶下。

    他没有来道贺。

    只是把那张三十日问事席的权限抄页递给她。

    “从今日起。”

    程见微接过。

    “第一件事已经回避了。”

    “我知道。”

    “你不觉得可惜?”

    “觉得。”

    “那为什么还支持自动回避?”

    “因为你若用新得到的权替父亲收尾,这张席从第一日就坏了。”

    她看着他。

    “你总知道什么时候不能帮我。”

    “很难。”

    “看不出来。”

    “那是因为我装得好。”

    程见微笑了。

    这一次没有立刻收住。

    萧承晏伸出手,掌心向上,停在两人之间。

    程见微把手放了上去。

    只放了一会儿。

    然后两个人一起松开。

    ···

    青灯行的回帖就在这时送到。

    不是送给程见微。

    收件人写的是御史台与刑部。

    唐九娘只以青灯行机构名义回复两项:

    同意官府在指定案号内核验十年前沈氏商号的财产事实。

    不同意公开任何私人和离文字、住址与非财产往来。

    收件。

    有限同意。

    拒绝公开。

    三件事写在三行,没有互相吞掉。

    程见微不是收件官,也已回避父案。她只能看到去掉私人文字后的公示封面。

    回帖用的是本月新纸号。

    纸是新的,青灯行印也是今日落的。

    这只能证明青灯行今天作了回复。

    不能证明沈令仪今天亲自写过一个字。

    ···

    真正让所有人停下的,是回帖所附的一片私留半纸。

    纸上文字全部覆住,只露裂边、纤维与十年前的封套号。

    青灯行在独立见证下取出自己保存的旧封套与存行半纸。三处裂口逐一相接,青檀纤维也从一边延续到另一边。

    新送回的这一半,不是青灯行日常经手人可以临时仿出的东西。

    十年前,青灯行只留封套与存行半纸;另一半由持件人私留。

    如今,私留的一半回来了。

    年轻御史把证据边界写得很清楚:

    可以证明持有十年前私留半纸的人,至今仍能向青灯行发出一次有效指示。

    不能证明当前持件人就是沈令仪。

    半纸可能转交。

    指示也可能通过受托人传递。

    但普通经手人不可能只靠旧档,造出完全相合的私留裂边。

    母亲可能还活着。

    也可能有人继承了她最后一件不肯交给官府的东西。

    两种可能,都没有资格被程见微先写成答案。

    ···

    刑部问她,是否申请查看被覆住的和离文字。

    她站在那片半纸前,很久没有说话。

    那可能是母亲留给父亲的拒绝。

    也可能写着一个她找了十年的去处。

    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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