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决定继承,只防止搬离时再生一笔说不清的争议。
傍晚,她与一名民籍女录跟母女去了城北。
东厢只有一间半屋。大床、木柜和灶边铁锅都有许氏火印,确是族产。周氏自己的东西装不满两只竹箱:成婚时的被面、裁衣尺、几卷线和女儿出生那年留下的小银锁。
许氏三房的媳妇站在门外看。
“嫂子,这床是族里给的,冬被也是。”
周氏道:“冬被是我替你家缝两身孝衣换的。”
“米呢?”
“我给祠堂做祭衣、扫院、照看病婆母,也不是日日白领。”
“族里没有记你欠工。”
“也没有记我做了多少。”
米簿记得每一次给出。
针线和照料没有簿。
程见微没有因此把所有米改成工钱。她只让双方把能共同确认的活先列出来:孝衣确实做过,祠堂确实由女儿每日扫,病中的婆母也主要由周氏照料。究竟抵多少粮,另算。
三房媳妇不服:“照料自家婆母,也要算钱?”
周氏正在叠被面,手没有停。
“那族里养自家寡妇,为什么每斗米都能算?”
她的声音并不高。说完仍把许氏火印朝外叠好,免得搬走时有人说她故意藏了族产。她不擅长讲继承格例,却知道一床被如何被算成恩,一身孝衣又如何被忘成女人本来就该做的事。
没人答。
两边都在把曾经叫作一家人的事,重新变成账。
不是因为账比人情高明。
是人情一旦只由掌簿的人解释,没有簿的那一边便像从未付出。
小姑娘把针线包打开,里面不是针线。
是一摞祠堂扫地后从香案下捡回来的废红纸。她把纸裁成小条,正面记哪家借过母亲的剪子,背面记自己替谁送过祭饼。
字写得歪,有几条只画圈。
“这些算吗?”她问。
民籍女录一张张看。
“只能证明你记过。要对方认,或者有旁证。”
小姑娘抱着纸去敲三房、五房和祠堂看门人的门。有人认,有人不认,也有人说一个孩子送几步东西,本就不该算工钱。
程见微没有替她敲第二遍。她只跟在后面,在有人说“孩子不懂账”时把红纸重新递回去:“她懂不懂,不影响你认不认得这件事。”
小姑娘回头看了她一眼,没有道谢,先等门里的人回答。
她没有哭。
每认下一项,就让女录在纸边盖一枚小小的验见戳。
到天黑,红纸只认下不到一半。
那也不是零。
许茂年过来收族屋钥匙时,看见清单,没有阻拦。
“月底以前仍可住。”他说。
周氏问:“若民籍裁断族中没有领债权,东厢还能租给我吗?”
“族屋不租外人。”
“我昨天还是许家的人。”
“你今日不肯认许家给长庚择的后人。”
“所以我就成了外人?”
许茂年道:“规矩不能只在你要米、要屋时算一家,要分债时便算你和女儿。”
这是他最强的一句话。
共同体若只承担义务、不分享遗产,也难以持续。
可他的“分享”是先把全部放进公柜,再由族里决定母女得到多少。
周氏最终把族屋钥匙仍挂回门后。
“住到月底。该算的工,明日继续算。”
她没有为了今晚的屋,重新承认择嗣。
也没有假装自己马上就能离开宗族活得很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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