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体从第一代开始就是被它“养”着的。每一代人的恐惧、痛苦、死亡,都在喂养它。到了我这一代,身体里的血已经和它同源了。所以我的脸才会和它一样,所以它看我的眼神就像照镜子。
“按你这个说法,我越反抗,它越兴奋;我越害怕,它越强壮。”我咬着牙说。
谭二点点头:“你总算懂了。你爹就是太怕,才被它趁虚而入。你不一样。你爹说你从小就没服过谁。到了下面,你什么都不用想,就当是回家。回家是不用怕的。”
“回家。”我念着这两个字,心里发苦。我哪有什么家?我爸留下的老宅早就卖了,县城的出租屋早拆了,我在外面混了这么多年,连个正经落脚的地方都没有。现在有人告诉我,地底下那个吃人的地方才是我的家。这算什么道理?
天快大亮了。风开始转暖,远处的甘蔗地里传来蛙鸣,一阵一阵的,像在嘲笑我。我回屋把背包重新整理了一遍,把爷爷的笔记和谭二给的铜片用油纸包好,塞进最里层。阿尼翁给的止血粉还剩半瓶,我分成两半,自己留一半,另一半放在门口的石头上。谭二看见了,没说话,只是把那些包着蕉叶的饭团又往我包里塞了几个。
“二爷,我走了。”我背起包。
“等等。”谭二叫住我。他进了屋,从床底下摸出一样东西。用红布包着,递过来。
我接过来打开。是一把匕首。刀柄是牛角的,已经被磨得发亮,刀身也就两寸来长,不宽,却极厚实。刀背上有三道凹槽,里面凝着黑褐色的垢,像是陈年的血痂。刀刃已经钝了,可我还是能感觉到它从骨子里透出来的阴冷。
“这是我当兵时候用的匕首。”谭二说,“喝过血,也沾过命。你带着,到了下面,别管看见谁,被逼急了就用它扎自己掌心。疼能让人醒过来,不至于在幻境里耗死。”
我把匕首别在腰侧,点了点头。然后我看着他,这个只有一条腿的、守了几十年坟的老人,风吹得他空荡荡的裤管来回晃。我心里突然涌上一股说不清的滋味,像是有什么话卡在喉咙里,不上不下。
“二爷,你跟我去吗?”
他摇了摇头:“我走不动了。这坡子离不了人。你爷爷的骨头还在外面,我得给他收好。”
我知道劝不动他,也不再多说。转身朝外走了两步,又回头喊了一句:“二爷,等我回来。”
他没应声,只是抬起手挥了挥,像在赶一只看不见的苍蝇。
我下坡之后没有朝县城方向走,而是绕到天坑背后的那片荒地。谭二昨晚说过,真正的入口不在天坑里,而在坡子北面的一片乱石滩下面。那乱石滩上摆着几块半人高的青石,形状各异,乍一看像是山洪冲下来的落石,可走近了细看,那些石头的位置分明有讲究——它们在一条极隐晦的弧线上,弧线的一端指向老鸦坡,另一端指向远处层层叠叠的群山。
我找到其中最大的一块青石。那石头被风雨侵蚀得厉害,表面坑坑洼洼的,正面刻着几个极浅的符号,和帛书上的线条如出一辙。我伸手去推,石头纹丝不动。我换了个方向,从侧面找了个借力点,用肩膀抵住,使出全身的力气往旁边顶。石头“嘎吱”一声,朝旁边挪了半寸。我再接再厉,连推带踹,终于把它挪开了一个足以容人通过的缝隙。
石头下面果然是一个洞。洞口不大,一股阴凉潮湿的气息从里面涌出来,和天坑里的味道不同,这个洞里的空气虽然潮湿,却带着一丝活水的清甜,像山泉在地底深处流动。我心里稍微安稳了些。有水,有风,说明这下面应该通着开阔的空间。
我把包背好,拧亮手电,朝洞里照了照。洞壁光滑,是一道天然的裂隙向下倾斜。我侧身挤进去,越往里走,空间越大,从最初的仅容一人通过,渐渐宽敞到可以直起身子走路。地面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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