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点忙。”
“忙什么呀?”
“看书。”
“看书?”:刘思琪愣了一下,然后笑了:“你还是老样子,就知道看书。行吧,那你先忙,等你有空了我们再约。”
“嗯。”:陆沉说。
“那…… 拜拜?”
“拜拜。”
挂了电话。
陆沉把手机放在书桌上,看着它,沉默了几秒。
然后他拿起《财务管理》,继续看。
“资金的时间价值”, 今天的一块钱,比明天的一块钱值钱。因为今天的一块钱可以投资,可以生息,可以变成更多的钱。
感情也是一样。
今天的感情,比明天的感情值钱。因为今天的感情是真的,明天的感情可能是假的。
而刘思琪的感情,连今天的都不值钱。
陆沉翻了一页书,面无表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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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想起了和刘思琪在一起的日子。
那是大二的时候。
刘思琪是隔壁班的,长得很漂亮,大眼睛,长头发,皮肤白,笑起来有两个酒窝。她是那种很会打扮的女生,即使穿最简单的白 T 恤和牛仔裤,也能穿出不一样的味道。
追她的人很多,从大一到大四,从来没断过。有富二代,有学霸,有学生会干部,还有一个开保时捷的研究生。
陆沉本来以为,她和自己不会有任何交集。
他穷,她漂亮,他内向,她外向,他每天打工赚钱,她每天逛街买衣服。他们是两个世界的人。
但缘分就是这么奇妙。
大二上学期,他们一起选了一门公选课 ,《西方现代艺术赏析》。老师让自由组队做期末展示,刘思琪主动找到了陆沉。
“陆沉,我听说你成绩很好,能不能带我一个?”:她笑着说,眼睛弯成了月牙。
陆沉看着她的笑容,愣了两秒,然后点了点头:“好。”
他们一起做展示,一起泡图书馆,一起讨论作业。接触多了,陆沉发现,刘思琪并不像他想象的那样,她不是那种只会逛街买衣服的花瓶,她很聪明,很有想法,只是不爱学习而已。
而刘思琪也发现,陆沉并不像他表面上那样,他不是那种只会读书的书呆子,他很有趣,很有想法,只是不爱表达而已。
两个人,就这么走到了一起。
陆沉的初恋,开始了。
那段日子,是他二十三年人生里,为数不多的 “彩色” 记忆。
他会用打工赚的钱,给刘思琪买奶茶、买零食、买小礼物;他会在她生病的时候,翘课给她送药,他会在她生日的时候,用攒了两个月的钱,给她买一条银项链。
那条项链,不是什么名牌,只要三百多块钱。但刘思琪收到的时候,哭了,抱着他说:“陆沉,你对我真好。”
陆沉当时觉得,一切都值了。
他甚至开始规划未来,毕业以后,找一份好工作,努力赚钱,在大城市买一套小房子,和刘思琪结婚,生孩子,过一辈子。
他以为,他们会有未来。
但他错了。
大三下学期,刘思琪开始变了。
她开始抱怨,抱怨食堂的饭不好吃,抱怨宿舍太挤,抱怨别人的男朋友都开车接送,抱怨自己的男朋友只会送外卖。
她开始晚归,有时候是和闺蜜逛街,有时候是和 “朋友” 聚会,有时候干脆不回宿舍。
她开始对陆沉冷淡,不回消息,不接电话,不见面,偶尔见一面,也是满脸的不耐烦。
陆沉不是傻子,他知道发生了什么。
但他没有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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