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殿首领就叫某妃,某妃就陪着吃晚饭,晚上共同生活,其余“叫散”,未被传唤的妃嫔等于下班回去了。
不过陪着吃饭的应该都是位列妃嫔的,其余答应、常在大概等在自己的地方。不详
皇后侍寑後就會到東暖閣體順堂過夜,妃嬪則會到西暖閣燕禧堂過夜,貴人以下則住到后殿的東西廂房去,待明早梳洗後回各自的處所去。
传说妃和皇帝睡觉脱了衣服拿被子裹上扛着进去,那时在明朝。
这种制度是从明世宗(嘉靖皇帝)时开创的。因为嘉靖皇帝对宫女和后妃残暴,有一个叫杨金英的宫女连同十几个宫女和两名妃子,趁嘉靖皇帝熟睡时,用绳子将他差点勒死。事后,被太医抢救过来。嘉靖皇帝将她们全部处死,为了防止意外,就有了这种制度。
很多故宫导游都把裹大被这事当成宫闱秘史津津乐道,汗
八赐坐
清宫的外朝与内廷,以乾清门为界线,自乾清门起即属内廷。乾清宫在保和殿后(保和殿则属外朝),正中就是赫赫有名的“正大光明”匾额,清代时皇帝召见大臣之所。皇帝赐坐,达成叩首谢恩后就跪在垫子上,侍郎之类的就连垫子也没得跪。至于电视上所谓赐坐,就拿把椅子来的,嗯,乖谬。
九八福金挫骨扬灰案
这里有一个误区,提出来的并不是四四,而是宗人府,四四也没有答应。
《永宪录》载:
令庶人允禩妻自尽,仍散骨以伏其辜。
散骨谓扬灰也,一云以庶人殡殓,非邸抄之讹,则宗人府议罪如是耳。
又圣祖临御乾清门曾传谕,允禩之妻甚属不妇,允禩亦甚惧其妻。今允禩之妻暴戾不仁,仍然侮辱其夫,又因将母家治罪,不曾颁示,唆使其夫,以致恶乱已极。近将其伊逐回母家,伊毫无畏惧,忿然而去,甚属可恶,亦不可容于盛世。
《上谕内阁》载:
雍正五年十二月初三日
康亲王崇安等奏请:将大逆不道之阿其那、塞思黑妻子正法。
奉上谕:阿其那、塞思黑,心怀不轨,乱我国家,大奸大恶,不忠不孝,造背主逆天之大罪,诸王大臣遵依国法,欲将阿其那,塞思黑之妻子正法,理所当然。从来史册中仅反叛篡逆之人则有之,而未叛之先即公然敢与君上抗据,大逆不道,无人臣礼如阿其那、塞思黑者,实自古未闻。但阿其那、塞思黑之大逆不道虽著,而反叛之事迹未彰。其妻子免于正法。塞思黑之妻逐回娘家,严加禁固。阿其那,塞思黑之眷属交于内务府总管,给与住居养瞻。
真是冤枉了四四了,他有必要把人家老婆散骨扬灰么?再怎么样,跟他老婆有什么深仇大恨的?反而落人口舌。
十儿子与情人
惇怡皇贵妃,瓜尔佳氏。事圣祖为和妃。世宗尊为皇考贵妃。高宗尊为皇祖温惠皇贵太妃。乾隆三十三年,薨,年八十六。谥曰惇怡皇贵妃。葬景陵侧皇贵妃园寝。女一,殇。圣祖诸妃,妃薨最后。
《大义觉迷录》载:至于和妃母妃(指“皇上又把和妃及他妃嫔都留于宫中”)之言,尤为怪异莫测。朕于皇考宫人,俱未曾有一见面者,况诸母妃乎!七年来,如当年皇考宫中之人,即使令女子辈,若曾有一人在朕左右,朕实不对天日以君临兆庶也。
高阳的《乾隆韵事》对此也有论及:皇帝可以施展笼络的手段,推恩后宫了。首先是将贵妃佟氏尊封为皇考皇贵妃;她是隆科多的堂妹,与先帝第三位皇后,崩于康熙二十八年的孝懿仁皇后是同母的亲姊妹。所以于理于情,尊封都是应该的。其次是将和妃晋封为皇考贵妃,这就颇出人意外了!和妃姓瓜尔佳氏,康熙三十九年册封为和嫔;第二年生过一个女儿,排行是“皇十八女”,旋即夭折;康熙五十七年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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