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脏。”君姐说到这儿时还目露凶光,她心里的恨应该很深吧。
“之后就逃了出来,流落街头过着半偷半乞的生活。常因为偷东西被发现而被打得半死。”
我听到这儿,眼晴不自觉的湿了,一个大将军的女儿在短时间内遭此巨变,又遇人不熟,吃尽了苦头。换了是我,我不知道自己有没有继续生存下去的勇气!!
“九叔,该死。”常福过了很久才愤恨的道。
“李贵财他要挟我,也该死!这世上本来就没几个好人。后来我一路流浪着,常饿得半死。每个女人都知道当妓女的人是最贱的,我也不想当啊,但我能吗?除了这张脸,我还有什么?!既然要当就去最多金子的地方当。所以我就到这儿来了。”
“那个九叔是该死,但那个李贵财罪不至死吧。”我小心的问着。
“他迫我跟他一起偷金私逃,你知道偷金私逃要是被发现的下场是什么吗?”
我摇头望向常福。
“是把他所偷的金溶了,灌入他的口里。”常福的答案吓了我一跳。以前听人说黑社会的“家法”,什么砍手指的,以为己经够残忍的了。现在才知道,跟这时代的帮规比起来那真是小巫见大巫了。
“他拿什么要挟你,那危及到你的性命令你非杀他不可吗?”
“哼,要是我告诉你了,你用它来要挟我,那我怎么办?!我才没那么笨!!!”君姐果然是只刺猬,处处以刺伤人来保护自己。也许是他遇的坏人太多了吧,令她对人处处防范!
“常福,就算是我以前救过你,现在你也救了我一次,我们算是扯平了,你以后不用再对我那么好了。”
“我对你好不是因为你救过我,”常福的语气很平静,反倒是君姐的表情很惊讶。
“那是为了什么?你有什么企图?”又来了,君姐还真是“死性不改”,我心中不禁低叹一句。
“因为我喜欢你。从很早以前,那个厨房杂工就喜欢那个观音大使般的小姐。”常福闭上眼,缓缓的道。这句话应该在他心里藏了很久了吧,他说起来很自然,仿佛早己在心中练习了很多遍。
“我不是大使,”君姐反射性地转开了头,像被针扎到似的,“现在的我,只是个人尽可夫的娼妓。”
“在我心目中,你仍然是那个善良的小姐,”
“你喜欢的是以前的宁芷君,现在的宁芷君自私,残忍,贪婪,而且己经脏到不能再脏了,还有什么值得你喜欢啊!”君姐越说越激动,泪水己涌出来了。
(我从来没想过原来君姐还挺有自知之明的,最起码她还知道她的缺点。)
“喜欢一个人需要那么多理由的吗?”常福直视着她,语气无比坚定,“我只想对你好,就是这样而己。”
“我一直相信,在你这里的深处,还是一如从前那般圣洁。”常福指着自己的心脏说着。“你只是怕再受伤害,选择把它藏起来而己。我一直都这样以为的。”
常福越说越虚弱,可能激动的情绪影响了他的伤处。
君姐只是含着泪,望着渐渐再次陷入昏迷的他。
“我刚才去……找你,是想送你……这镜……,我知道你爱照镜子……”常福指着枕边的一面小梳妆镜,断断续续的说着。
君姐拿起那镜子,挡住自己哭得不能自己的面。
我一看那镜子,整个人愣住了。好熟悉的镜子啊……!!
跟我家的传家之宝好像,这种镜子在这年代应该很普通吧,但是刚才听到常福说他原来姓巫,太多的巧合了……
这面镜子,应该就是我家的那面吧!
想不到在这儿,我会重遇我的传家之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