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远处山崖,忽然传来一声嘹亮的狼嚎。
和尚超级迅速的往马鞍上一坐,“走吧。”
我操!!!我悟了!男人好比洋葱,要看到心需要一层一层去剥。但女人在剥的过程会不断流泪,剥到最后才发现原来洋葱没有心!!!
算了,我就当支援四川抗震救灾。好人做到底,我就拉你上去。
我将裙绳的一头缠绕在腰间,绑了好几圈,然后搭上肩头,使劲拖着坐在马鞍上的和尚,往山坡上爬。走到最后,脑子里就只剩下小学课本上,不知道几年级的课文:《纤夫》。
刚开始和尚还没心没肺的和我开玩笑。到后来也不说话了,不知道是不是血流得太多,要就义了。
天亮时,我扶着他走进最近小镇里唯一的当铺,取下头上一支金簪,换了点银子。我也没精力计较老板是不是狠敲了我一笔竹杠,领着嘴唇发乌的和尚去看大夫。
当时我要是知道一时的好心,会换来之后一个月生不如死的日子,我是绝对绝对不会救他的,我会一石头砸死他!要是他死得不彻底,我甚至可以不吝啬地补上几脚。
一个月后……
我穿着笨重的粗布衣衫,头发随便用布条绑了一下,搭在左肩上,住在镇子里一个最偏僻的小院。买院子的钱,还是我用头饰去当的。
和尚的腿没断,只是扭到了。大夫那句:伤筋动骨一百天。让我跑来跑去,整整伺候他到现在。
和尚每天什么事都不用做,躺在床上衣来伸手饭来张口。我从清晨起床就开始忙。打水,生火,买菜,做饭。他吃完了,我还要洗碗。下午重复。晚上还要烧水,之后伺候他擦洗身体。
凭什么凭什么凭什么?!!!
为什么我明明没有成亲,可如今过的生活,让我有种结婚十年的麻木感?
我坐在厨房的小板凳上,手里抚摩着我唯一剩下的蔷薇花头饰。
“这支发簪是我最喜欢的。想当初,为了把它从我哥手里抢回来,我还出卖了色相……”
和尚劈柴的刀一歪,哎哟!差点砍到我。
“喂,你小心点,会死人的!”
“你这个发簪怎么来的?你刚才说了什么?我没听清。”
“哦,就是原来在家里时,我哥跟我玩,把它抢去了。我想了好多办法把它弄回来。什么趁我哥出门就偷跑进他房间找啦,或者夜里趁他睡着了就夜袭等等。不过都没成功。后来我哥看我实在喜欢,就叫我亲他一下。然后就还给我了。”
我拿起发簪,嘟起猪嘴,亲亲……蔷薇花哦,BL圣花。耽美大神我爱你,你是风儿,我是沙,你是哈密,我是瓜,爱你爱到八十八!
和尚撇嘴,“有什么了不起。我要是回了陕西,这种东西多得去了。”
“唉……你回去才有,顶个屁用啊!现在咱俩就只剩这最后一样可以当的东西了。我去衙门这么多次,怎么还没有人来接你?再这样下去,我们不是饿死,就是等死。您自求多福吧,我已经尽力了。”我拍上和尚的肩膀。
和尚眼神闪烁,“你……你不是说你最喜欢这支发簪……你要当了它?”
我不舍地看了看BL圣花……
不要紧,腐女精神无论在哪儿,都可以开花结果。即使我跟它分开了,但我们的信念是一样的。
我将发簪揣进怀里,拍拍和尚,大义凛然地跨出门槛……又猛然回头,“喂!记得烧水,我回来要洗澡的。还有,把菜捡了。等我回来煮。饭已经在蒸了,不要让它糊。还有,你不许偷吃昨晚剩下的回锅肉!”
和尚咬牙切齿道,“你快点走吧!还没老就这么啰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