倔,即便它认你为主人,却依然坚持自己的习惯。我一直留意观察它,它每天清晨都要绕着整个木兰围场跑一圈,有日出时就会朝着太阳而去。”
我讶然道:“那得多长的路程啊?要跑多久呢?”莫日根笑道:“差不多800里左右,一个白天跑下来差不多,夜晚会歇在这个树林里,有时去我那儿逛逛。”我咋舌道:“这小家伙挺有毅力啊!”莫日根忽然敛了笑意,正色道:“这就是大宛驹的另一不平凡之处,吃苦耐劳。尤其是小倔,它经历特殊,马是群居动物,它不曾享受到同伴的温暖,反而受到许多苦难,所以它每天长途奔跑,只为了令自己更强,强者才有能力保护自己。你知道么?这草原上所有的马,包括野马都比不过它,甚至是鹿群,我曾经见过小倔追赶鹿群。”
我点点头,笑道:“古有夸父追日,今有小倔效仿之!”心中对小倔升腾起一种异样的情感,佩服、喜爱兼而有之。
莫日根笑道:“该回去了!你若想骑马来找小倔就行了,如果我有空,与你赛一赛马,你就知道小倔的厉害了!”我抚掌笑道:“那敢情好,有比较才能显出差异,昨日就单觉一个快字了!”
莫日根牵着马缰与我一道缓缓前行,草原的日出比较早,虽是天色大亮,却不见几个行人。莫日根比我先到家,挥手作别,忽然问道:“采薇,你就不问问我是谁么?”我淡然一笑,道:“我猜你是达官贵人之后,不过我们认识的时候,你未表明身份,所以你只是莫日根,是我在草原上认识的朋友。我希望能晚一点知道,这样我就可以不必行礼了!”莫日根仰天大笑数声,道:“原来你心中打的是这个主意?其实我最讨厌你们那些个繁文缛节了!你先回去罢,下回我给你讲我的故事。”我微笑点头,转身离去。
远远看见大大小小的布城,心中的愉悦一扫而光,食髓知味,再变回哑巴实在有些不忿,一边却又笑骂自己贪心不足。
“站住!”我一吓,简直有魂飞魄散之感。他?转身相顾,四阿哥神色冷厉,命道:“跟着来!”四阿哥自顾在前方疾行,我不知所为何事,却是对他颇为忌惮,只得深一脚浅一脚跟上。
行至溪边,四阿哥停下脚步,冷冽的黑眸充满审视意味地盯著我:“昨夜做什么去了?”
我心中一凉,他在监视我?取出纸笔,老实交待了一半:“骑马!”
四阿哥冷冷的眯起了黑眸:“骑马要骑一夜么?”我只能点头,不能拖人下水,我昨夜开口说话了,说的还不是一般的话。
四阿哥凌厉的黑眸透着骇人的怒意:“还想糊弄人么?你倒是好手段,莫日根虽只是一个高等马倌儿,却也是蒙古王爷的儿子。你才与十三弟……却又不安于室、朝秦暮楚与别的男子共处一夜,你简直不知廉耻!死性不改!”
我几欲气绝,死死咬着唇,九分怒意、一分无奈,发现对这个暴君我大概只能无语、无视,我实在百口莫辩!我决定视而不见,听而不闻。
转身离去,被粗暴扯回,“我最后警告你一次,好自为之!”那双黑瞳绝对不是我的黑眼眸,它们永远只是冰冷、不屑、侮辱、轻视、威胁、恨意。
在他们眼里,男女之间除了□裸的肉体关系与利益关系,没有爱情,更不可能产生友情。这是他们的悲哀,我的无奈。
幸好,我还有小倔,她和我一样是女人,她还是个动物,野生的。连着下了几天初秋之雨,凉爽宜然。我每晚都去小树林找她,她必在彼处等着我,然后载着我驰骋于雨中。她对围场很熟悉,我搂着她的脖子,不需要缰绳,轻声告诉她:“带我去最美、最宁静的地方,空无人烟最好!”第一回错了,把我带到山下,阴冷潮湿。第二回就对了,把我带到一湾枫叶湖,绿水好似凝固的翡翠,潋潋泛着清波。附近袅无人烟,只有呦呦鹿鸣。
我坐在湖边,它也躺下,依偎在我怀里,让我给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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