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吗?晚一些也好,再多等几天吧。哪怕明知是孽缘,也让我多享这片刻的温柔。
“长歌此去,莫忘了要说服周大将军上奏折,请朝廷再派援军给他,到时候才能以多压少,联手困住杨飞的人马,不令其回师救援元琛。”元玮接下来的一句话却叫赵长歌整颗心都凉凉的。
分别在即,他的心里还是只有皇权二字啊。你可知道,那杨飞也是我的人。我要去边关,除了是为战事外,更是因为不忍看你一步步踏入死地。局早已布好,元玮,你没有胜算的。他咬咬牙,把柔情都收拾干净,轻声把那句方才不忍出口的话说得四平八稳,“殿下要成事,还缺一个关键人物,我离京后,殿下不妨去光禄寺多结交一些朋友。”
“好,”元玮抬头俏皮一笑,“其实我已经在这么做了,那中郎将沈剑清与我交情甚好。”
赵长歌微露喜色,“如此最好,中郎将管着宫中门户,要紧要紧。”那沈剑清与杨飞都是他伏下的暗子。杨飞入了禁军,假装被太子招揽,日后必有大用处。沈剑清武功心智都在杨飞之上,却在他安排下故意输掉武状元,以榜眼身份进光禄寺。他有才干,在朝中又举目无亲,元玮自然不肯放过这样的机会,急急一口吞下香饵。漫天大网已撒开,一切都如他事先设计好的一般无二。
长歌觉得自己一个身子丝丝缕缕,每一寸都在牵连不断的痛,痛得彻骨透心。再痛,这假情假意的话还是要真心真意地说出来,“殿下长大了,做事也越发稳妥周详了。”
元玮仰面一笑,双眼含情,身子已投怀送抱。赵长歌双手抱起他,低头一吻,温热的唇印在他饱满的额头上。元玮闭了双目,就只见两扇长睫微微颤动。两人进了内室,长歌柔情万种,动作温柔,眼底却已是相思成灰。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缘起缘灭,问谁又能金刚不坏。可笑吧,竟然贪恋这一点点的温存。
此时新月初上,风吹叶动,长歌不愿动烛火,两人只在这隐隐绰绰中纠缠不休。不是不爱,不是无情,只是这情爱中夹杂了太多别的东西。当了这个境地,说什么都是假的,都是多余的。风月无干,惟有抵死缠绵罢了。
赵小王爷代天子赴边关犒劳三军,太子要讨他欢心,令礼部将规格礼仪都用足了权限。前面有呜锣开道的,有手举肃静回避招牌的,有持刀枪禁军护卫的,兵马众多,人声鼎沸。烈烈风中旌旗招展、号带飘扬,遮天闭日绵延数里,人马奔腾气势极为浩大。整个京师为之沸腾,万人空巷齐集街头,人人都想瞧一场好热闹。赵长歌不负众望,自己竟然一身甲胄,光鲜闪亮,骑名马佩宝刀,昂首走在队伍中间。真是威风凛凛好气概,京城儿女惹相思。
这一路上穿州过县,早有负责打前站的人员入城通报。当地官员竞相前来巴结,一番迎来送往后,队伍这才继续前进。
天色阴沉,朔风透骨,入秋后的北疆早已是寒意侵人。离雁门关一百里外,一座小山包上,一人骑着高头大马,极目远眺,一动不动地望着远来的马队。
赵长歌也看到了他。玄衣如墨,白马赛雪,挺拔的身形不动如山,俊朗的五官峭拔刚劲,正是数月不见的赵峰。边关风霜,已使他长得更高大更健硕,没有变化的是那一双眼,那双眼依然是那么的纯净明朗,充满了对赵长歌的崇拜与信任。
长歌心里感慨,大好男儿果然还是应该效力沙场,这才不辜负生平意气,书剑情怀。他加快速度,一人甩开大部队,匹马狂奔。赵峰知道他心意,也纵马从坡上跑下,与他并驾齐驱,一同疾驰入关。周游和杨飞早已等候多时,见到赵长歌欣喜异常,同时拉了他进到大将军府。
周杨二人亲自为他引见军中诸人,大家得知他是武威王赵广胜之孙,赵清华之子,顿时态度恭敬亲热了许多。赵家世代良将,在军中地位若神,人人都钦佩不已,只恨自己晚生了几年,不曾亲眼瞧见不败战神驰骋沙
-->>(第2/4页)(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